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
8月22日下午,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重点针对年初以来局有关职能部门和部分局属单位工程项目和大宗物资采购完成进展情况和保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中山饭店、服务中心、机关一幼、机关二幼,局基建房产处、行政保卫处、节能办、政治处主要负责人和部分单位工程分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马志文副局长主持。
会上,各单位、各处室汇报了上半年以来按计划实施的各项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及针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如何把好 “廉政关”的主要措施,从掌握的情况看,上半年以来,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初统筹确定的全局各项工程项目安排科学,进展顺利,项目质量、安全施工、资金拨付、操作程序、保廉建设等都达到预期目的,各单位、各处室在把好“廉政关”过程当中普遍做到了“五个严格”:严格工程项目的论证、审查、报批关,严格各类工程的招投标,严格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严格工程款拨付关,严格工程决算关,项目投资未出现超预算、保廉工作未出现违纪违规情况。
在听取各单位、各部门的汇报后,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党委书记、局长施秉良高度肯定了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家不计辛劳,利用晚上时间、节假日时间、暑假时间合理安排项目施工,最大限度保证了机关大院和各单位中心、正常工作的秩序;克服对工程项目专业不精通的困难,大家在学中干、干中学,多方请教,互相协同,确保了工程进度、施工安全、资金安全和廉政安全。针对下步工程安排,施局长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已完工项目要抓紧工程决算,项目的维修、保养和售后服务要与施工单位衔接好、协调好;二是发挥已完工项目的效能,要使完工项目达到项目当初设计目的、功能的最大化;三是正在施工、即将完成的项目要继续按质按量、保安全、保廉政;四是要把廉政建设贯穿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今后凡是负责项目建设的单位处室要按照“三重一大”保廉措施的要求,把廉政建设与项目建设一起布置、一起检查、一起总结,并付之于全过程。定合同前,要对方案多方反复论证、比较、选择,程序要规范,能招投标、须政府采购的一定要走程序,不用招标的单一小项目,要通过专题会议形式确定;项目施工时,严格按合同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增加预算投资、确须变更的,一定要经过集体讨论;具体负责项目的经办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接受和索取施工单位(乙方单位)的钱物,不得参加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利用乙方的有利条件为自己谋取利益。
宁波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