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举行政府公务服务用车定点单位车辆启动仪式
8月29日,兴化市举行政府公务服务用车定点单位车辆启动仪式。两家单位的20辆公务用车正式投入营运。
8月初,兴化市正式实施公车改革以来,全市车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兴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收回超编车辆和试点单位上缴车辆62辆。为保证机关部门和乡镇的日常公务用车,该市实行公开招标,从8家报名单位中最后选定两家定点服务单位。这两家单位分别是兴化市板桥运业公司和兴化市兴宇汽车出租公司。两家公司分别购置了10辆排量1.8升以上的国家定型和污染排放达标的新车,并统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根据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与两家公司的合同约定,定点单位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各项民事责任;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车辆租赁价格标准,规范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并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安全,保证乡镇、机关部门公务用车的日常需求。《合同》还约定,乡镇、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到定点单位租赁;财务等部门对用车单位租用车辆的发票进行审核,原则上禁止非定点单位发票报支入账。
8月初,兴化市正式实施公车改革以来,全市车改工作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兴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收回超编车辆和试点单位上缴车辆62辆。为保证机关部门和乡镇的日常公务用车,该市实行公开招标,从8家报名单位中最后选定两家定点服务单位。这两家单位分别是兴化市板桥运业公司和兴化市兴宇汽车出租公司。两家公司分别购置了10辆排量1.8升以上的国家定型和污染排放达标的新车,并统一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
根据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分别与两家公司的合同约定,定点单位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各项民事责任;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车辆租赁价格标准,规范使用税务部门印制的发票,并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安全,保证乡镇、机关部门公务用车的日常需求。《合同》还约定,乡镇、机关部门公务用车必须到定点单位租赁;财务等部门对用车单位租用车辆的发票进行审核,原则上禁止非定点单位发票报支入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