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带头节能促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落实
为认真抓好海南广场、国兴办公区的节能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落实,1O月31日下午,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陈若玲局长在服务中心会议室主持召开节能工作会议,专题研究海南广场、国兴办公区及局机关的节能措施和办法。余根省副局长、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海南广场物业处、省政府国兴办公区物业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陈若玲局长指出,认真抓好节能工作促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落实,是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作为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法定组织实施者,应率先采取有效措施带头节能。与会人员结合办公区管理实际,对节能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局机关带头从即日起封存琼 E08783、琼E07891、琼AL5626等三辆公务车,并实行每天定时集中派车制度和每周周五停开公务用车制度,减少了公务用车次数;将所有办公室、会议室温度设置为26度。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已向两大办公区的各办公单位印发了《办公楼节能降耗管理暂行办法》,采取“停”、“调”、“关”等办法实施节能。目前,已安排人员关闭了2台变压器,调减节能灯3942套,每小时可节电130 KW;已停开了2部电梯,两办公区的3楼以下均不设停靠站,其余电梯在非高峰时期减半使用;对所有开水间实行定时使用;加强用水管理,并对办公楼的景观喷水池由换水清洗改为放消毒药水清洗,预计每月可节水约2000吨。
来源: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