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把“四关”加强公车统一管理
2009年以来,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严把“四关”,加强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全过程统一管理。
一是严把审批关。根据市《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行政经费开支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公车编制管理,严格审批程序、配备标准及资金来源,从严控制公车规模。全面清查核对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情况,杜绝超编制、超标准配备车辆。2009年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支出要在近三年平均数基础上降低15%。
二是严把标准关。进一步研究制定公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公车更新、车辆报废制度。新购车辆提倡优先采购自主品牌、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低油耗车辆。2009年将加大小排量汽车采购份额,小排量1.6升轿车达到50%以上。通过“确定车型、协议供货”的采购模式,供货流程全部实现网上交易,采购节资率达到10%以上。
三是严把养护关。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车辆节油规定,通过进一步加强养护管理,全面施行公车定点保险、加油、维修制度。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制度、运行费用支出统计报告和公布制度,遏制公车私用和养护中的各种“猫腻”现象。在全市机关中开展以节油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公车节能竞赛活动,节油指标比2008年降低5%。
四是严把监督关。建立公车信息管理系统,将全市90多个部委办400多个事业单位的公车纳入网络管理,公开公车管理业务办理流程。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每周少开一天公车及公车节假日停驶封存制度。建立联合检查和定期通报制度,设立公开监督投诉电话,构建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来源:青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