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座谈会
交流工作情况研究改革发展问题
石燮慧
2009年4月20日,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市行政办公中心6号楼召开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座谈会,交流当前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情况,研究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问题。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张秀华,副局长田丰、朱志萍、傅泽涛,副巡视员刁德友,发展指导处处长余常伟、办公室主任潘生田、车辆管理处处长贾建德、节能管理处处长孟杰,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主任宋晓梦参加了会议。
这次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座谈会,是根据成都市政府市长助理、秘书长毛志雄同志2009年3月5日的批示精神,由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指导处、成都市机关后勤工作协会秘书处联合组织召开的。座谈会上,参加会议的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一是相互交流目前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发展情况。围绕近年来本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体制改革的实践情况,通过机关事务工作职能与机构人员编制等问题的具体介绍,沟通了新时期区(市)县机关后勤事业发展信息,对在迎接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过程中加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身建设提供了相互学习借鉴的本地经验。二是集思广议目前(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面临的具体问题。参加座谈会的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在发言时,就研究机关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工作新情况、机关职工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新问题、机关办公区公共管理工作新矛盾、加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宣传力度、规范机关政府集中采购管理服务行为、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的配套保障措施、建立机关事务工作情况交流工作制度等,提出了不少切合实际的工作意见和建议,给与会人员拓展工作思路以极大的启发。三是探讨研究新时期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归纳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集中反映在三个方面:一方面是要加强对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定位问题的研究。郫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刘刚建议,可结合成都实际研究制定“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规范,将机关事务规范管理纳入区(市)县一级目标管理”,以加快完善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建设进程;成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陈新局长建议,要研究制定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考评体系的可操作性制度,切实把拓展新时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能落实到位。另一方面是要加强新时期成都机关事务工作战线建设。青羊区、青白江、武侯区、成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等参会局长建议,要求制定和试行“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目标工作量化考评制度”,每年对各区(市)县的机关事务管理目标工作任务情况实施考核并进行通报,推动全域成都机关后勤事业有好又快的健康发展。再就是要建立“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交流制度”。参加座谈会的去(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普遍认为,把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交流制度化,既是沟通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信息与开展相互学习借鉴实践活动的需要,又是新时期成都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不可缺少的保障措施。不仅要形成区(市)县之间的机关事务工作交流制度,而且要面向全省和全国形成组织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者走出去进行学习考察交流的制度,以积极拓宽视野、提升思维层次和驾驭机关事务科学发展的能力。
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张秀华局长主持座谈会并在会议结束时讲了话。一方面是对座谈会的发言情况进行简要小结。要求各区(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破解发展难题,奋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主动应对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另一方面是向与会人员通报建立机关事务工作联系制度的情况。成都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认真研究座谈会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采取实际行动,积极履行指导区(市)县机关事务工作职能,努力为大家服好务,共同推动新时期成都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
(作者单位:成都市机关后勤工作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