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争取多项措施积极推进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东省节能办法》贯彻落实
一是周密安排部署。下发了《关于2009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和《烟台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转发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和《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是召开市直机关节能现场会。在市公安局召开市直机关节能节约工作现场会,市委常委、秘书长于爱军出席并讲话。
三是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设计制作了宣传板,以问答的形式摘录和解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在市直部门和滨海广场巡回展示。在《烟台日报》以专版专访形式对《办法》进行专题讲解。通过《胶东在线》以及部门网站等媒体对《条例》和《办法》及机关节能工作进行了宣传报道。
四是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行组织和安排体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节能意识,提高了机关干部节能节约的自觉性。 (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