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召开市机关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图文)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11-12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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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总结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扬州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1110日下午,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召开市机关资源节约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点,解决存在的问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洪林主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局长范钦华作汇报发言,他从上级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要求、我市节能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情况、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任务、下一步工作重点及需要解决的问题等方面作了汇报,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机关资源节约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卢桂平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四套班子”办公室负责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意义重大,国家及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要求很高,我市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推进力度较大,组织活动较多,节能措施较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公共机构节能还有大量工作要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必须加倍努力。

会议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意义。公共机构节能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扬州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树立党政机关良好公共形象的现实需要,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必然要求。各公共机构一定要带头厉行节约,以实际行动为建设节约型社会作出表率。

二是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力度,各部门要结合宣传即将颁布实施的《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江苏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理论学习内容;要加大重点突破力度,重点抓好用水、用电、办公用品、车辆节能、建筑节能等节能工作;要加大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统计、考核等各项制度,争取在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设置“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专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加大经费投入和节能项目实施力度,要将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经费预算纳入市级财政预算,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一些经费实施一批现有设备设施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要加大考评考核力度,机关事务管理局抓紧时间修订原有考核办法,将公共机构节能列入市级机关作风建设考核内容,使其成为评选先进单位的依据之一。

    三是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首先要率先垂范,做好本机构的节能工作,又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来源:扬州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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