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共机构节能创新举措效果显著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2-05-16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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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机关集中办公,降低行政成本。目前,机关大院有市直各部门、二级机构115个,办公人员近5000人。集中办公后,年人均耗能下降46%;精简了后勤人员,节约行政开支。五区三县(市)行政中心也先后进行集中办公,为全市建设节约型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建立健全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制定了机关水、电、气、能耗定额标准,建立了日常能耗报告、统计、分析与公示制度,出台了长沙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形成了能源节约绩效评估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三是狠抓公车节能。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编制配备标准,认真核定各部门、各单位车辆编制,压缩配置数量,淘汰了一批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坚持了“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等制度。四是规范建筑节能。公共机构新建办公楼全部使用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实施工程设计、施工全过程监督管理。五是加大技改力度。积极推广新技术、新能源、新产品的应用,先后投入对市治大院照明设备和中央空调进行技术改造,每年空调使用费用下降,照明消耗减少,每年减少二氧化碳烟尘排放30吨左右。各区、县(市)先后投入公共机构节能改造资金,培植了一大批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

(湖南省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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