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四举措”强化廉政风险预防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对于促进党员干部加强自身修养,提高防腐拒变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宿迁管理局推出四项举措加强廉政风险预防工作。
(一)以制度为保障预防廉政风险。设立财务审计制度、领导“一支笔”报销审批制度、理财小组理财等制度,以财务核算管理为抓手化解廉政风险,达到威慑效果。建立控制腐败行为的源头性制度,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工程、物品、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及限额以下项目实行局内部集中采购制度,建立物品领用、更换、报废、登记制度,设立固定资产台账,对物品“终身”监控,重大项目实施预算、审批、采购、验收、审计“一条龙”监控体制,从顶层设计上防范廉政风险。
(二)以专职纪检派驻制度为抓手预防廉政风险。以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长为契机,深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反腐倡廉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一把手”工程有关规定,抓好有关检查工作,受理群众廉洁从政方面的举报,查办有关案件。对人事安排、重大支出项目进行监督,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督促公开相关事项, 确保党员干部依法办事、廉洁办事。
(三)以“廉洁风险点”为目标预防廉政风险。结合全局各岗位职能任务,梳理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重点强化对机关食堂、小区、周转楼和机关行政办公楼物品购置与经费支出等项目进行“早期预警”和管控,加强规章制度建设,提出防范措施,采取提醒、教育和监督等方式,时刻警钟长鸣,对一些萌芽性苗头性的廉政风险提前介入,主动干预,及早化解,保护干部,减少损失,维护形象。
(四)以思想教育为主线建立廉洁从政教育预防机制。针对廉洁自律规定,不断强化反腐倡廉知识学习,通过警示片展示、教育基地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教育等形式,给党员干部“正正冠”、“洗洗澡”、“出出汗”,加强自我预防、自我教育、自我警示,时刻提醒教育干部以廉为荣,以贪为耻,提高防变拒腐能力,进一步筑牢廉洁从政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