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建设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通知》(皖办发〔2013〕13号),省管局、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 件:安徽省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
安徽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