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多措并举
深化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工作
近日,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发扬艰苦奋斗厉行节约精神暂行规定》,从四个方面深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
一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以深入开展“马上就办”、“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主题实践活动为重要抓手,推动机关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率、改善服务形象。
二是进一步改进会风文风。从精简会议、文件入手,减少会议数量、压缩会议时间、提倡简朴办会,严格控制文件篇幅,普发文件一律在内网传阅或在公告栏公告,有效遏制文山会海现象。
三是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严格办公用房管理,严格公务车辆管理,规范公务接待及餐饮管理,强化机关日常管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深入开展。
四是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要求局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办公室等部门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完善监督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长效机制,着力整治“慵懒散奢”问题,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