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正式公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1-11 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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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38号正式公布,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办法》是自治区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政府规章,是自治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深化机关事务工作改革、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动机关事务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办法》共七章48条,内容涵盖了经费管理、资产管理、资源节约管理、服务管理与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五大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我区机关事务工作体制,明确了我区机关事务工作任务,强调了能源资源节约要求,强化了监管与监督问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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