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我单位从即日起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备案工作,申请备案的单位须下载并填写“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登记备案表(2012)”,于2012年1月31日前,将登记备案表(一式2份)和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书的复印件报送国管局财务司会计处。经过备案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培训单位将在中央国家机关2012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中公布。
附件: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登记备案表(2012)
(联系人:吴巍 电话:63096439)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