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管财[2007]312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准则,提高中央国家机关会计工作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和我局《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财[2007]175号),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已完成笔试和口试赛程,将于9月27日进行决赛。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前期赛程有关情况
经过9月1日笔试和9月8日、9日口试赛程,根据团体总分排名,选拔出行政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各15个优胜队(名单附后),所有参赛的代表队中总排名前6位的代表队进入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决赛(名单附后)。
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等15个中央企业代表队和中央国家机关代表队将参加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复赛。
二、决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7年9月27日下午15:00
地点:首都大酒店二层紫云厅(北京市前门东大街3号)
三、决赛选手以外参加人员
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以及中央企业分管财务会计工作的司局级领导1名,各参赛代表队领队和队员3-4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有关单位于9月24日前将报名回执传真至我局财务管理司。
(二)请参加人员于9月27日14:15前到首都大酒店二层紫云厅签到。
(三)参加人员请勿携带摄像机和带闪光灯的照相机。
联系人:刘茹香 吴巍
联系电话:83084607
传 真:83084613、83086716
附件:
1.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优胜队名单(行政事业)
2.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优胜队名单(中央企业)
3.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决赛代表队名单
4.第三届中央国家机关会计知识大赛决赛报名回执
二○○七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