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9-10-22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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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办发[2009]37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管理的在京企业(集团):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相关精神,我局定于200912月上旬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且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方式:本次考试实行无纸化,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采用计算机联考。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25日、6日(每场三科联考180分钟,每科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确认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119-11月15 

    (二)报名确认地点: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 

    四、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到报名确认地点进行确认和交费。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登录国管局网站(www.ggj.gov.cn)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表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于2009119-11月20(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1)考试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背面写上姓名);

     4)符合免试条件,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的人员,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复印件,并交验证书原件;

    5)报名时交考试费三科共计150元(其中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35元)。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091126-122日登录国管局网站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专栏,自行打印考试准考证。

    六、考试成绩 

    考生于20091214-2010年2月28登录国管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参加三科考试的人员,其三科成绩必须同时达到合格标准,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其报考科目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请各主管部门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所属在京各单位,组织参加考试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名。

    (二)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确认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三)国管局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不强制销售相关考试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愿选择购买培训教材。

    (四)报名确认地点电话:

    88393050   683166111830

    

 

      

                                     二○○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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