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房屋、地下空间及设备安全检查(表格下载)
为全面掌握中央国家机关房屋及其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保障办公与业务用房、住宅房屋和地下空间(包括人防工程)的安全及设备的正常使用,近日,我局向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办公厅(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0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房屋地下空间及其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国管办发[2007]2号)。
《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在2007年3月底之前完成办公与业务用房、住宅房屋和地下空间(包括人防工程)的安全及其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认真填写《中央国家机关危房信息表》和《中央国家机关危房汇总表》,并在主汛期来临之前完成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确保房屋及设备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