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各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水平,我司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开展了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国家标准研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的意见,请于7月20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司(发送电子邮件至ggjjns@ggj.cn)。
附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征求意见稿)》
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