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组织 迅速行动 措施有力Br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成效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09-23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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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记者

 

本刊讯为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抓好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71623日,国管局会同科技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组成6个检查小组,对中央国家机关103个单位节能减排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围护结构节能、空调系统节能、照明系统节能、用电设备节能、供暖系统节能、食堂节能、节约用水、车辆节油、节能采购、能源计量、日常节能管理等12项内容,并将检查的有关情况向中央国家机关通报。

《通报》指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成效。

(一)组织机构和制度措施不断完善。检查的103个单位中,96个单位建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占93.2%,其他7个单位正在组建;88个单位制定了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及节能措施,占85.4%75个单位制定了节能减排目标和指标,占72.8%83个单位落实了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占80.6%

(二)能耗统计等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各单位的采暖系统全部安装了用水、用电计量设备,照明、动力、空调等系统分项电表正在加装。目前,有83个单位安排专人负责各项能耗数据统计工作,89个单位能够按时通过网络填报能耗数据,能耗统计信息平台初步建立。20076月,国管局对中央国家机关95个单位2003年至2006年办公区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进行全面统计,将能耗指标由低到高排序进行通报,引起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并为制定能耗定额指标体系,建立能耗公布制度奠定了基础。

(三)节电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在空调系统节电方面,多数单位能够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通过加强巡视检查、提高冷冻水出口温度、中控室集中控制等手段,控制空调温度设置。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单位,为避免夜间、周末因工作需要开启整个空调机组,在部分办公室、值班室和设备机房加装了分体空调。环保总局、教育部等单位根据天气状况控制机组开启台数和开启时间。建设部、文化部等单位对循环水泵、风机进行变频改造,中国人民银行实行3台冷却塔同时变频,增加水处理自控系统,降低了设备能耗。

在照明系统节电方面,92个单位制定了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方案,高检院、环保总局等24个单位已全部完成改造;铁道部、贸促会等单位已部分完成T5节能灯具改造;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安装了照明节电器,发展改革委、环保总局、工程院安装了太阳能灯具;贸促会、新闻出版总署等24个单位在公共区域安装声光控开关;外交部、安监总局、工程院等12个单位通过楼宇自控系统控制照明开关。许多单位采取间隔开启或拆除部分灯具、安排专人下班后巡检等手段,降低公共区域的照明电耗。

在用电设备节能方面,有些单位采取变频节电等技术措施,并通过节假日及下班后停运或减少电梯运行台数等方式,降低电梯能耗。很多单位采取定时开关、夜间和节假日仅使用值班热水器等方式,降低电热水器电耗。多数单位都能做到办公室的计算机“人走、机关”。

(四)采暖系统节能和节水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在采暖系统节能方面,各单位采用变频循环泵、热回收装置、可调节流量计等节能设备,通过加强运行管理和巡视检查,根据室外温度控制水温及流量,进行室外管网水力平衡调节等措施,降低采暖系统能耗。国管局积极开展采暖系统节能诊断与改造,已完成国资委、文化部等部门3个采暖锅炉系统27.5万平方供暖面积的节能改造试点;对23个锅炉房79.3万平方米供暖面积进行节能诊断,提出了下一步改造方案。

在节水方面,各单位均采用了陶瓷芯水龙头、自动感应式冲水器等节水型器具。采取张贴提示标志、调小水龙头水压、加强日常巡检等措施,防止跑、冒、滴、漏等现象。水利部小便斗使用生物球技术,科技部节能楼采用无水小便斗技术,外专局、人事部在便池水箱中加入矿泉水瓶减少水箱容量降低用水量,文化部等单位采用浴室IC卡定量供水、集体宿舍IC卡有偿供水、住户IC卡预付式水表等方式控制生活用水量,建设部、铁道部、税务总局等18个单位建立了中水或雨水收集处理系统,78个单位取消了高压水枪,节水效果明显。

(五)公务用车节能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各单位均实行定点维修、定期保养、一车一卡加油制度;部分单位实行用油定额管理,对百公里油耗进行考核,奖节罚超,降低了车辆油耗。国管局为各单位更新高耗能、高排放“黄标车”498辆,已完成在用“黄标车”更新任务的48.8%。今年上半年,集中采购红旗、中华、奇瑞3个国产自主品牌的低排量、经济型轿车300辆。

(六)建筑节能评审和节能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在建筑节能评审方面,从2005年开始,国管局对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实行节能评审制度,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不准开工,先后对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17个新建和改造项目初步设计进行节能综合评审,优化设计方案,从源头上降低建设项目能耗。同时,加大在建项目节能全过程监管,实行工程验收能效评定,对未达到节能设计要求的项目,限期进行整改,目前已对人事部等11个在建项目进行了节能审查,收到良好效果。

在节能采购工作方面,各单位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印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清单中的产品实行优先采购。国管局还对集中采购中未列入节能清单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制定了节能产品给予加分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作用。

(七)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不断增强。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参加国管局组织开展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节水、照明、灶具、锅炉等节能技术培训,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知识产权局根据本单位年轻职工多的特点,在局内网建立了节能论坛,广泛征求对节能减排的意见和建议;新华社、安监总局、国防科工委等单位印发了“节能倡议书”;司法部、监察部等单位组织“我为节能提建议”活动;高检院开展了“爱机关、树新风、做表率”的教育活动;税务总局自行设计了节能效果对比展示台。通过宣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并自觉落实到行动中。

《通报》指出,各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单位还存在组织机构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措施落实不到位、节能技术知识缺乏等问题,制约了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通报》提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贯彻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以“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大型主题宣传活动”为契机,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发挥中央国家机关在建设节约型社会中的表率作用。

(一)加强能耗统计制度建设。建立能耗统计分析管理系统,制定能耗统计指标,全面推进用电分项计量工作,逐步将用水、用气、用油纳入能耗统计工作体系。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统计、汇总、分析能耗数据,按时向主管部门报送。加强对能耗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能耗统计数据科学、准确、有效,切实解决能耗数据不清的问题。

(二)加快实施节能改造。加大对节能改造项目的投资力度,加快淘汰高耗能设备,积极推进空调系统、采暖系统、照明系统综合节能改造和食堂灶具节气改造。探索合同能源管理等新模式,支持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

(三)加强新建和在建项目节能管理。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节能设计评审管理办法和标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项目节能综合评审制度,将节能评审纳入初步设计审核,未通过节能评审的项目不予批准。加强在建项目全过程监管,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施工规范,开展新建项目合理用能评价,确保节能理念和设计落到实处,从源头上降低建设项目能耗。

(四)努力提高节能产品和技术的应用水平。进一步完善节能产品与技术征集制度,积极推广和应用节能产品与技术。进一步加强日常节能管理,总结推广节能减排先进经验。加强节能技术培训,提高节能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切实发挥节能产品和技术的作用。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配合国务院制定废旧家用电器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协调主要办公设备供应商,制定回收利用废旧电脑、打印机、电池、灯管等办公用品的办法和措施。积极倡导使用环保铅笔、再生纸等节能环保办公用品,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

(六)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成立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对各单位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日常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方案,明确节能减排的任务和目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责分工,逐步建立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制度,引入节能评价和社会监督机制,切实把节能减排工作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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