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工作成果
认真落实公共机构节能9项措施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8-10-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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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副局长寻寰中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座谈会上的讲话

 

   (本刊讯)9月18日,国管局副局长寻寰中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座谈会上,通报了中央国家机关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工作安排。
    寻寰中指出,近年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的战略部署和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
    2005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以建设节约型机关为目标,始终把节能减排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国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十一五”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提出了政府机构节能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实施步骤。
   (二)建立健全制度,完善法规政策体系。
    一是起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在对节约能源法进行修订时,根据人大法工委、环资委要求,国管局参与了修订工作,并就“公共机构节能”一章的设立,以及公共机构节能的范围、管理机构、工作内容等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国管局着手启动《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研究起草工作。今年2月,国务院将《条例》列入一档立法计划。在实地调研、反复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5月份国管局将《条例》报送国务院。《条例》已于8月1日颁布,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进行了全面规定,对于推进公共机构依法节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是实行建设项目节能评审制度。从2005年开始,国管局对所有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实行节能评审,不符合节能要求的不得开工,并组织起草了《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节能设计评审管理办法》及配套标准。目前,先后对发展改革委等19个办公楼新建和改造项目进行了节能评审,节约投资500万元,年节约运行费用420万元,节电530万度。
    三是积极推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制度。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清单制度,对节能产品清单中的空调、计算机、打印机等产品逐步实行强制采购政策,对办公家具等非节能清单中的货物和服务采购,制定了给予节能产品加分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2007年节能产品采购金额15.4亿元,取得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三)建设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加强节能目标评价考核。
    一是开展能耗计量统计。在10家单位进行了能耗监测体系建设试点,实施用电、用水、用气、用热的分类分项计量改造,初步建立能耗统计信息平台。对中央国家机关2003-2008年用水、电、气、油等数据进行了全面统计和公布。从2008年起,中央国家机关实行能耗月报和季度公示制度,初步建立起了能耗统计报告体系。
    二是分解落实目标,加强评价考核。今年7月,国管局根据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能耗情况,分解下达了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2008年的约束性节油、节电目标,并要求各单位分解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责任人,确保节油20%、节电5%目标的完成。2009年2月,国管局将对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进行公示。
   (四)突出抓好建筑节能和车辆节油,切实降低能耗。
    一是抓好节约用电。首先,积极开展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2005年至今,国管局先后组织对外交部等22个单位办公楼(建筑面积105.2万平方米)的空调系统进行节能诊断,大大降低了空调系统电耗。其次,组织开展办公区照明系统改造。2007年,组织开展中央国家机关办公区照明系统改造,更换非节能灯具43.3万余只,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每年节电约1500万度,折合电费约1275万元。
    二是抓好节约用气。2005年至今,对中央国家机关790万平方米锅炉采暖系统进行了全面的能耗调查和诊断,对其中120万平方米进行了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改造,节气率达到20%以上。今年,国管局组织完成了中央国家机关食堂燃气灶节气改造工作,共改造燃气灶2500台,节气率30%左右,年节气约70万立方米。
    三是抓好节约用水。中央国家机关均采用了陶瓷芯水龙头、自动感应式冲水器等节水型器具,多数撤销了高压水枪洗车设备。有的单位还采用了生物球等先进冲厕技术,有的单位建立了中水或雨水收集处理系统,很多部门采用了微灌等节水绿化灌溉方式。去年以来,国管局在部分单位开展了食堂洗菜设备的改造试点工作,节水50%以上,效果显著。
    四是抓好车辆节油。2004年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加强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积极推行车辆定点维修、定期保养、“一车一卡”加油制度,核减公务用车编制1270辆,清理超编超标车辆721辆,更新“黄标车”807辆。今年6月,中央国家机关率先停驶公务车50%,封停汽车6141辆,7月20日至9月20日严格执行“单双号”限行规定,取得了较好的节油效果。残奥会结束后,自9月21日起,中央国家机关将采取两项措施继续停驶公务车50%,一方面封停公务车30%,另一方面其他公务车将按照牌号尾数每周停开一天。
   (五)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
    2005年11月,组织召开了中央国家机关节约能源资源经验交流现场会,华建敏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06年6月,与发展改革委、北京市政府等单位共同举办了“政府机构节能与节约型社会建设”高层论坛,研讨交流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的经验、思路和做法。2007年9月,举办了节能减排全民行动之一——政府机构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2007年12月,组织召开了中央和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开展政府机构节能工作的经验,曾培炎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2008年7月,马凯秘书长视察由国管局组织开展的中央国家机关迎奥运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重点考察了“平改坡”、燃煤锅炉改造等节能减排项目,并作了重要讲话。同时,国管局组织编撰《政府机构节能系列丛书》,印发《中央国家机关节能情况》,多次开展节水、照明、灶具、锅炉等节能技术系列培训,并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合作制作节能宣传节目,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寻寰中强调,当前要重点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强化管理、抓好示范、扩大宣传,全面、深入推进公共机构依法节能。
    一是加快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按照《条例》规定,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加快推动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工配合、相互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的建立。逐步理顺与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快建立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系和协调机制,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积极协调、推进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对下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局面。要充分发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分配工作职责,指导他们加快制定本级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和责任,确保组织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同时,为加强信息沟通和业务交流,国管局将建立全国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各地要在10月底前将本省(区、市)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主管领导、主管部门和具体负责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报送国管局。国管局将定期组织召开全国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研究公共机构节能的重要事项,总结通报各地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各地也要加快建立本地区的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下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沟通和交流。
    二是抓紧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于年底前制定完成“十一五”后两年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在2009年2月底前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规划要注重政策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明确“十一五”期间公共机构节能量化目标和宏观管理目标,对节能管理的主要任务和措施等进行综合布置和具体安排,把节油节电作为重点工程来抓,并做好与国家有关政策和同级节能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要根据节能规划,指导和督促本级公共机构制定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备案工作,切实增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有序性和计划性。
    三是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评价考核。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制,明确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把节能目标和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负责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要按照节能规划确定的节能目标和指标,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指标,并根据各公共机构的能耗情况,分解落实到每一个公共机构,明确节能责任。今后每年3月份,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任务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价考核,并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对完成情况好的要表彰,对完成情况差的要通报批评。
    四是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体系。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公共机构能源消费计量和统计制度,重点针对建筑能耗和车辆油耗,完善能耗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统计的范围、周期和要求。督促各公共机构开展能源消费分户、分类、分项计量工作,从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等基础工作入手,全面加强能耗计量、记录和统计。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在每年4月15日前完成本级公共机构上年度能耗统计工作,并于4月30日前报上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本级公共机构2005至2007年能耗统计报告工作。要协调财政部门加快建立办公建筑能耗监测体系,实现对能耗数据的集中采集、监测、诊断和分析,为开展能源审计奠定基础。
    五是制定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开展能源审计。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的综合水平和特点,逐步建立能源消耗定额标准体系,2009年年底前要制定完成本级行政单位能源消耗定额,2010年年底前要制定完成本级所有公共机构的能源消耗定额。要加强对公共机构执行能源消费定额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超出定额使用能源的,应要求其做出说明,并责令整改。要督促各公共机构依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委托专业机构对本单位用能系统、设备的运行及使用能源情况进行技术和经济评价,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对能耗水平高或者用能量大的重点用能单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委托专业机构对其进行能源审计,推动其改进用能管理,降低能耗水平。
    六是重点抓好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同级有关部门以贯彻实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契机,大力推进公共机构建筑节能。加大对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力度,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项目,不得批准建设。严格控制公共机构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认真执行建筑节能方面的规定和标准。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供暖体制改革,制定本级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在试点示范基础上,稳步推进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以及北方采暖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鼓励专业节能服务机构为公共机构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管理等服务。上海市在这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值得借鉴。
    近期,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电工作。首先,要抓好空调节电。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公共机构室内空调温度设置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建立监督员制度,对执行不到位的进行曝光。加强空调系统节能诊断和改造,更换高效水泵,加装节能设备。其次,要抓好照明节电。加快淘汰低效照明产品,2008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和有条件的西部地区大中城市行政机关全部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开展公共区域照明控制改造,逐步安装自动控制开关。第三,要抓好办公及其他用电设备节电。要加大节能办公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力度,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从2009年起不再采购能效标识2级以下的办公产品。开展电梯智能控制改造,合理利用势能回馈发电。  七是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车辆节能。要积极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加快淘汰高油耗、排放超标的车辆,新购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加强公共机构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适时调整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加快清理超编超标车辆,清退借用、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单位的车辆。建立完善本级公共机构公务车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各公共机构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公务车按牌号尾数每周少开一天的规定,星期一至星期五停开公务车牌号尾数分别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交通管理等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停驶的,要严肃处理。
    八是加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力度。要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采购,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国家有能耗限额标准的品目,应严格按要求采购。积极探索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外节能产品采购方式,不断拓宽清单外产品节能采购领域,完善清单外节能产品评标办法和评标细则,强化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的节能和环保产品的扶持力度。
    九是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行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配合全民节能行动的开展,组织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分系统、分层次地逐步展开,力争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将全体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人员轮训一遍,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知识和管理水平。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媒体,采取知识竞赛、征文、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在节能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并将公共机构负责人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活动的情况纳入评价考核。要组织节油、节电、节气等节能技术技巧培训,普及节能技术,提高节能意识,培养节能习惯,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少开私家车、使用节能环保购物袋、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把节能变成自觉行动,形成节约能源资源的良好风尚。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对公共机构节能的主管部门地位,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管理范围更大,担子更重了,如何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是国管局共同面临的新课题、新任务。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这次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贯彻实施,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共同开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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