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节能项目造价全寿命周期及分阶段管理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0-04-06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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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力行

    公共建筑节能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管理,包含了对项目决策、设计、建造、使用、维修和报废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如何计价、控制、监督、执行,并评价上阶段支出、控制对后续阶段成本的影响。下面分前期、建造期、使用期来分述。
    一、前期阶段
    1.可行性研究及项目决策阶段。该阶段是决定建设项目建筑节能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对拟建设公共建筑节能目标进行必要和可行的技术、经济论证,初步设定节能目标,估算节能投资和节能回报。可行性研究阶段产生的费用很小,却起决策作用,对整个项目的全寿命周期性而言,节约成本的可能性最大。这个阶段除了要求经济技术上按标准、规范认真研究外,还要求决策者树立全社会节能观念,了解建设节能建筑的重要性、可行性、经济性,充分认识到节能需要投资,使其产生可观效益,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大方向和要求。
    2.建立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造价控制,实现公共建筑节能与造价控制目标。从造价控制角度讲,设计费用只占整个项目全寿命费用的1%,对造价影响度却达75%以上,而节能设计占设计工作量很少一部分,其费用占整个项目造价就更少,却决定了建筑节能标准、节能投资和节能效益。
    二、建造期公共建筑节能的管理
    建筑期公共建筑节能的管理同其它建筑施工工艺一样,严格按设计施工,从严控制设计变更,施工质量按有关规范要求把关、验收。与其它工序、工艺不同的是,节能工艺效果经常要在使用期体现,效果如何平常没有验证,施工验收更难掌握,加上部分工艺不涉及保修和安全问题,施工管理常被忽视,质量较难保证。因此如何使设计中的节能方案和技术措施在建筑产品中得以实现,施工管理是一个关键环节。
    为强化建筑节能施工管理,应结合建设部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建设部联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加强对建筑节能施工中施工、监理、监督、验收的管理,明确相关法律责任,做到按规范、法规办事,保证施工质量、控制工程造价。
    三、使用期公共建筑节能的管理,该阶段直接影响使用的能耗
    1.政府部门的宣传、贯彻、监督、管理。
    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规定,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并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建立建筑能耗的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督促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用能系统进行监测、维护,并定期上报分项用电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按照管理权限,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耗综合水平和特点,制定能源消耗定额,财政部门根据能源消耗定额制定能源消耗支出标准。国务院确定的24个示范省市要继续按照要求,完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并启动节能改造示范,鼓励并扶持专业节能服务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对建筑用能系统实施节能运行与改造。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或机构,在每年空调系统正常运行期间,对公共建筑使用单位执行室内温度控制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布。
    2.公共机构或部门的自觉节能。
    遵守《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设计要求,科学地使用、维护好有关设备设施,并对建筑不断进行节能方面的改造或提升。其中政府机关更应作为公共机构响应政府号召,按《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四章要求,采取有关节能措施,争做节能先锋和表率。目前公共建筑节能管理主要有三种类型:
    咏春(中国画)作者:傅继英(国家一级美术师)第一,节约型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着眼能耗数量上的直接减少,通过管理,直接减少耗能设备的数量或功率,如条例规定:公共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的规定,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改进空调运行管理。该方法可能降低整体服务水平,影响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因此这种管理模式的底线是不能影响室内环境品质。
    第二,设备更新型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着眼于对设备、系统的诊断,对能耗较大的设备或需要升级换代的设备,即使没有达到折旧期,也予以更换或改造。这种方式不管是对设备的“小改”或“大改”,均为对公共建筑的二次投资和追增投资,其投资效益可“立竿见影”,但不如设计初期一次完成的效果显著。
    第三,优化结构型管理。这种管理模式着重于“软件”建设,是《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四章重点要求的措施,如:公共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节能运行管理制度和用能系统操作规程,加强用能系统和设备运行调节、维护保养、巡视检查,推行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措施;公共机构应当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实行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重点用能系统、设备的操作岗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机构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机构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公共机构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考虑其节能管理能力,公共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节能管理的目标和要求,等等。根据经验,一幢大楼约有40%的能耗是浪费掉的,这就意味着,使用者或管理者能源管理水平每提高一个档次,就可相应减少浪费。如电梯节能,有几个特点:a.楼层越高的电梯,制动频繁,可节能空间越多;b.新安装使用的电梯,机械惯性大,可节能空间越多;c.速度越快的电梯,制动频繁,可节能空间越多;d.使用越频繁的电梯,制动频繁,可节能空间越多。针对这些特点,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电梯使用管理的制度,实行智能化控制,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调整平层数、起始停靠点,加强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达到电梯节能目标。再举空调为例,加强空调负荷追踪,随负荷变化调整空调运行策略,调整新风量、压缩机运行台、冷媒流量等,均可节约能源。当然,上述有关措施应建立在公共建筑一次设计或二次改造后,在建筑应具有的功能上,进行优化管理,从而达到使用期成本最低,对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造价最低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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