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1-07-25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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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记者
    近日,记者从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自4月25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顺利完成了动员部署阶段工作任务。目前,全国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已全面进入清理纠正阶段,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各省区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要求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黑龙江、上海、江西、海南、青海、新疆等14个省区市的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或副省长、副主席担任,教育部、环境保护部、知识产权局、侨办、能源局、贸促会、对外友协、红十字会等中央部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正职担任,其他多数中央部门的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副职或纪检组长担任。
    中央和国家机关精心组织部署培训,认真开展登记自查,率先整改发现的问题。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新华社、地震局、保监会、电监会、民航局、物资储备局等中央部门在做好本级专项治理工作的同时,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
    各地区精心组织实施,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广西自治区将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和公车登记到私人名下等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组织督查组,在节假日期间赴风景旅游区、高速公路出口等地,对公车私用等问题进行明察暗访。广东、贵州等地将违规使用军警等特殊号牌问题纳入专项治理范围。天津市将专项治理工作细化为调查摸底、核定编制、纠正处理、全面规范、监督检查、总结报告6个步骤。甘肃省提出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阶段,督导检查率达到100%。四川省建立了信息报送、工作报告、情况通报和督办查办等制度。河北省在省内主要新闻媒体公布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江苏、浙江、河南等地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等形式,为工作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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