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公务用车社会化的探索与实践
安徽省马鞍山市部分单位公车租赁情况的调研与分析
左 方
为解决目前项目多、任务重、车辆少的矛盾,安徽省马鞍山市示范园区和市文物局自今年3月份以来,探索“以租代购”,即长期包租车辆的形式解决公务用车的实际需求。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先后对两单位“以租代购”的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租赁车辆情况
为解决公务用车需求的问题,示范园区和市文物局通过市场调查与比较后,均选择了目前我市实力较强、较规范的汽车服务公司——长运集团,与该集团签订了长期租赁合同。示范园区租用了5辆斯柯达和1辆别克商务,租赁价格分别为斯柯达8500元/月、别克10500元/月;市文物局根据工作需要租用了1辆瑞风商务车,租赁价格为7000元/月。租赁费用除油费和过路过桥费外,包括驾驶员工资、车辆保险、车辆养护及维修、年审、日常管理、事故处理等费用。
根据核算,示范园区所租车辆按4年折旧计算,市文物局所租车辆按3年折旧计算,其车辆折旧、驾驶人员工资、车辆保险、维修保养费用等各项成本相加与租赁价格基本持平。
以示范园区为例,购置一辆全新斯柯达轿车需15万元,按4年折旧,每年3.75万元;
聘用驾驶员每年费用3.6万元;
每年保险费用0.5万元;
每年维修费用1.4万元;
管理费用1万元。
以上合计每年共需10.25万元,平均每月8540元。
二、租用车辆优点
从运行情况来看:驾驶员均服从管理、敬业爱岗,安全准时地完成出车任务。
从资金投入来看:不需要一次性投入高额的购车款,减少单位或财政的一次性投入费用。
从成本核算来看:租车手续简单,每月费用固定,成本预算可控性强。
从管理费用来看:车辆维修、保养、年检、理赔、更新报废以及驾驶员管理全部由租赁公司负责,单位不需要配备专门车辆管理人员,且租赁公司按合同保证服务质量,单位节省大量的管理成本,因车辆事故产生的不确定费用也同时免除。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租车市场不健全。目前我市还没有一家上规模、专门以汽车租赁服务为主的租赁公司,零星几家私营租赁公司规模较小,且以大型客车租赁业务为主,没有针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服务业务。而长运集团也是根据租车单位需求临时购置车辆为单位提供租车服务,这就导致了一家独大、租赁成本上升,无法形成良性竞争环境。
(二)租车方式需规范。目前市直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租赁仍处于探索阶段,没有统一的规范和要求,仅在刚刚实施的《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中要求“不得超标准租用车辆”。因此亟需出台相关措施,规范租车。目前要防止少数单位借机超标准租用车辆;同时对管理不严的租车单位也要强化管理,减少租车私用等弊端。
为有效解决我市租赁市场存在的车辆车型少、成本费用高、租赁形式单一、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更好地服务党政机关,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车辆租赁服务业务,我们建议:成立公车服务中心,为党政机关提供专业服务;引进国内大型汽车租赁公司,增加车型和服务范围,提供专业化的汽车租赁服务。
综上所述,公务用车租赁是公务用车社会化改革方式的积极探索,我市示范园区和市文物局通过“以租代购”形式解决了两单位各自的用车需求,在节约成本、方便管理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初步的成效,值得全市学习和借鉴。
(作者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