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建设的思考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19-07-26 10:17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公共机构是我国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领域,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在引导全体国民提高节能和保护环境意识,推进我国节能减排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而公共机构节能标准能够为深化该领域节能工作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本文基于对我国节能标准化工作形势的分析,立足于应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面临的挑战,系统梳理了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工作进展,对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的发展提出了几点建议,希望能够为公共机构持续推进节能工作提供参考。

  一、我国节能标准化工作形势与进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的加快,标准化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提质增效、服务外交外贸等方面为我国企业和相关机构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促进了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和社会全面的进步。在全球能源和环境的压力下,节能标准化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界的重视,同时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考验。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我国标准化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2001年成立了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标准化工作的统一管理,目前已基本形成覆盖不同产业和社会事业各领域的标准体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总数已超过10万项,主导制定国际标准的数量逐年增加。为了保证我国标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体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国务院于2015年下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将优化现行标准体系并建立完善与新型标准体系配套的标准化管理体制。方案强调了应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业领域标准的制定工作,弥补标准不同程度的缺失现象。特别是当前节能降耗等领域对标准的需求十分旺盛,标准供给仍有较大缺口。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要求继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强化标准实施,明确提出应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实施节能标准化示范工程,推动节能标准国际化。《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也将节能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并重点实施节能减排标准化工程,计划制(修)订相关标准500项以上,开展100家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示范,着力支撑生态文明标准化工作,有效支撑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和低碳发展。

  节能标准是国家节能制度的基础,是提升经济质量效益、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手段,是化解产能过剩、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效支撑。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和坚定支持下,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从节能减排相关标准制(修)订、政策研究、政策执行、应用推广、培训、认证检测、咨询培训和行业发展等全方位的研究与实施体系。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强制性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标准、重点用能设备和系统经济运行和节能监测标准、重点耗能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标准以及能量平衡、能源审计、综合能耗计算、企业节能量计算等一批节能基础标准,支撑了高耗能产品淘汰制度、能效标识制度、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评估制度、高效节能产品惠民工程等节能政策措施的实施。到目前为止,共发布了300余项国家标准,涵盖高耗能行业能耗限额,终端用能产品能效和节能基础等国家标准,为持续推动我国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挑战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节约能源法》中将公共机构节能作为独立章节,明确了公共机构节能的管理体制和重点工作。2008年国务院发布《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对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制、规划编制、计量统计、评价考核、用能管理、监督检查等作了全面规定。201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建设节约型机关提供了指导。2014年,国管局联合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公共机构加强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提高能源资源计量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同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联合发布《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将公共机构节能纳入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范围,凸显我国提高公共机构能效水平的决心。“十二五”期间,国管局组织完成超过1.5万家中央级公共机构名录库建设;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逐年提高,统计分析水平不断增强,统计工作信息化和能耗监测系统建设得到长足发展;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考核监督持续加强,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十二五”期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气候环境条件差异较大,公共机构基础条件各不相同,“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仍面临着严峻挑战,公共机构节能减排任务更加艰巨。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对生态文明建设作了顶层设计,对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提出新的指导。2016年,国务院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明确提出2020年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和人均能耗分别比2015年降低10%和11%的目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中对如何落实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给出发展思路和行动指南,将强化公共机构配套制度标准,形成科学规范、管理严格、覆盖全面、监管统一的制度体系,以此支撑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全面实现。

  面对新的形势,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不高。二是节能管理手段单一,管理信息化、精细化、专业化程度不高,有的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不能很好对各地区和各类型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进行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三是市场机制利用不充分,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机制在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应用不够广泛,新技术新产品评估推广应用的手段不够丰富。

  三、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现状

  我国正在加紧制定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完善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标准化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中提出要加强公共机构等方面能源节约与管理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中也具体提出要在公共机构领域制修订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能源审计、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等标准。

  目前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主要针对国家机关、教育事业类、科技事业类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而制定,主要分为国家标准、部门规范及地方标准等类型,通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措施加强用能管理,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制止能源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于2008年开始联合相关公共机构、单位与部门开展相关公共机构节能领域的国家标准研制工作,已发布GB/T 29149-2012《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等国家标准(如表所示),正在开展《国家机关能源消耗限额》《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运行管理规范》《公共机构节水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构建涵盖基础与管理、设计、运行、测试与计量、管理、评估与评价等方面的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为把我国公共机构正式纳入法制化节能轨道,大幅提升我国公共机构的用能水平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国部分省份正在或已经出台公共机构节能地方标准,山西、上海、安徽、山东、吉林、湖南、辽宁、广西等地陆续制定并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标准,例如(以能耗限额及定额类标准为例),DB14/T 1014-2014《国家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定额》、DB34/T 1811-2013《行政机关能耗定额及计算方法》、DB37/T 2672-2015《行政机关能源资源消费定额及计算方法》、DB 31/T 550-2015《机关办公建筑合理用能指南》、DB21/T 2765-2017《节约型公共机构评价标准》等,为省级或相关地区行政机关、高校以及医疗机构等公共机构的节能减排工作提供了标准依据。

  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发展建议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离不开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监督,也离不开各级、各类型公共机构的积极工作和持续改进。随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逐步深入,新的形势更加迫切需要技术标准的引领和支撑。在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发展方面,建议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研究和实施工作:

  (一)建立健全公共机构节能低碳标准体系,继续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基准、定额等共性方法研究,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等标准研制;继续开发和完善公共机构运行管理、优化控制及评价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和标准研制工作;结合能源监管平台建设,针对公共机构信息机房等特殊用能区域,专题研制能源信息交流等工具类标准,为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能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二)建议充分利用现有国家标准技术成果,形成针对公共机构的标准整体应用工具,加强对所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力度,细化公共机构能源管理、能源审计、监督考核等工作,提高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建议加强人员能力水平提升工作,开展制度、管理、技术等领域专题交流,针对不同人员分类开展节能基础与管理、节能设计、测试、计量、计算评估、评价等公共机构相关重点标准解读与培训,建立线上与线下相互协调和匹配的培训机制,进一步提升节能管理与运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公共机构节能重点国家标准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院长 林翎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副研究员 李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