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与处置标准(试行)》解读
文 /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
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与处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这是坚持“以推进集中统一管理为方向,以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机关事务工作发展方向、提升人防工程服务保障机关运行和干部职工生活能力的有益探索,也是提升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早期人防工程指建于1980年及以前的人民防空工程,在当时国际形势下为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
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但是随着军事和社会的发展,存在诸多现实问题,如防护效能低,当时的建设标准和建筑质量已不能满足现代战争防护需求,战时用于疏散掩蔽人员不但起不到防护作用,反而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维护成本高,由于工程建成时间较长,很多设施设备已经超过使用年限,需要维修更换,工程维护维修成本较高;安全隐患大,一些工程由于长期渗漏水、结构沉降变形等原因,产生结构安全隐患,甚至影响地面建筑安全,存在坍塌风险;闲置浪费多,由于人防工程身份限制,一些使用用途受限,改造要求高,出现大量早期人防工程封闭闲置现象,地下空间资源价值未能体现,造成资产浪费。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和处置已成为困扰中央国家机关乃至全国
的难题。
中央国家机关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组织专业力量编制《标准》,
引导早期人防工程分类处置,有效解决中央国家机关在京上百万平方米早期人防工程现实管理问题,受到中央国家机关普遍欢迎,北京、天津、河北和中直机关人防办表示,该标准走在全国的前列、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调研发现,绝大多数早期人防工程已不具有战备功能,但仍具有较高的空间使用价值,尤其中央国家机关大都地处城市核心区域,地上空间资源紧张,各单位均希望利用早期人防工程缓解地上房屋资源紧张局面。
从“确保安全、利于使用”原则出发,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标准》创新提出安全性和战时防护功能两大评估体系,根据评估结果将早期人防工程分为维持现状类、加固改造类、退出战备类和拆除报废类。创新务实的分类处置方法,尤其是对具备平时使用价值但不具备战备价值的早期人防工程,采取退出战备序列的措施,按照普通地下室使用、改造、维护。经初步估算,仅在京退出战备序列的人防工程可节省大量维护维修经费,加上可大幅降低闲置率和安全隐患,缓解地上空间紧张局面,具有很高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标准》编制过程中,委托专业机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经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研究撰写、征求意见等环节,完成了文本起草工作。编制组始终把科学性放在第一位,充分考虑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评估体系。同时,兼顾简便性和可操作性,确定了“早期人防工程简化鉴定条件”,不需要专业机构、专业设备即可完成早期人防工程分类评估,大大提高了《标准》的实用性。
清华大学、军事科学院等军内外专家审查认为,《标准》对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级合理、标准适度、可操作性强,为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与处置提供了科学依据。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认为《标准》内容全面、技术先进,建议列入“机关事务工作标准”。
2019年11月29日第一届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组成立,2019年12月3日《标准》发布,迈出了“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建设的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