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资产管理司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和资产处置工作。
(三)负责编制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购置计划,制定资产配置标准。
(四)负责监督部门资产的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绩效评价。
(五)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工作,推动公务用车改革。
(七)负责外宾赠送国家领导人和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礼品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资产管理司设立6个职能处。
(一)综合处
(二)资产一处
(三)资产二处
(四)资产三处
(五)公务用车处
(六)局属单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