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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待遇的有关规定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07年10月30日    来源:

老干部离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变,生活待遇略为从优:对于1921711949930期间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后原工资照发。

    193776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两个月本人离休前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贴。

    19377719421231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半月本人离休前的标准工资。

    194311194592参加革命工作的,每年增发一个月本人离休前的标准工资。

   
行政8级和相当于8级以上(含8级)的老干部离休后,不增发生活补贴。

   
享受上述待遇的离休老干部,一律不再发给任何形式的奖金。老干部离休后的生活补贴,自批准离休之日起按年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