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中部绿色崛起先行区的实施意见》和《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武汉的实施方案》精神,武汉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开展公务用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近3年更新公务用车新能源占比超六成,新能源汽车推广成效显著。
完善修订制度,将推广新能源汽车工作制度化。出台《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明确规定“更新小轿车,原则上配备价格18万元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机要通信用车、定向执法执勤用车、离退休干部用车的更新须使用新能源汽车”,进一步为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中的推广应用提供了政策依据,加大新能源车的推广力度。
在公务用车更新工作中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新能源汽车配备要求等手段,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从2019年的2台增加至2022年的177台,每年更新的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均超过60%,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通过公务用车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带动武汉市新能源和智联网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绿色消费、大气污染防治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有效推动了绿色低碳出行政策落地。
加大对新能源汽车企业的支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与东风集团、上汽通用武汉公司等单位沟通交流,及时反馈新能源汽车的车型、动力方式等方面的需求,助推新能源汽车的完善升级。同时,协调相关企业,为早期4家单位购买的10台新能源汽车安装加热泵,以提高车辆冬季续航能力,解决部分车辆冬季续航较短的问题,形成了政企良性互动,助力企业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