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5日,由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主办的全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培训班在武汉市江夏区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举行。来自全省市州县和省直厅局机关事务部门的200余名干部参加了培训。这是湖北省连续第11年举办机关后勤干部培训班。
这次培训班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的大背景下举办的。培训班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主题,围绕机关事务部门主要工作职能,精心安排了相关课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副会长杨序谷作《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在落实条例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的主旨报告,省局副巡视员吴少启对机关运行经费管理进行了分析和讲解,省局房管处、公车管理处、节能办等有关负责同志就机关房地产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讲解、分析和阐述。培训期间,武汉市、随州市、秭归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介绍了贯彻落实《条例》的做法和成效。培训班还征求了对《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并对参训人员进行了《条例》开卷测试。
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刚出席培训班并作小结。他指出,这次培训班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一切从简,立意高、形式新、内容实、会风好,不仅总结了成绩、深化了认识、明确了任务,更分析了形势、坚定了信心,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他要求全省各级机关事务部门一是要在贯彻“八项规定”上当好参谋,配合地方党委政府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积极参与机关事务有关制度和标准的执行监督;二是要在贯彻实施《条例》上当行家,提升行业指导、调查研究和依法行政能力;三是要在管理改革创新上当先行者,大力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集中统一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承办了这次培训班。
(湖北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