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辽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和辽宁省机关事务工作协会组织全省14个市和绥中、昌图等县市政府机关事务部门负责同志,在锦州市举办了学习贯彻《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杰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他指出,在全党深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机关事务部门就是要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条例》相结合,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并对辽宁省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辽宁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蒋斌结合辽宁省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就全省学习贯彻《条例》提出提高认识,增强贯彻《条例》的紧迫感和主动性;结合实际,切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以贯彻《条例》为契机,切实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实现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德对《条例》的拟定过程、宗旨目的、结构内容、规定解析、特点创新、贯彻实施等六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解析。培训班由辽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郑建主持。锦州市常务副市长杨晓光出席了培训班开班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