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召开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会议

2012-11-19 14:52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11月2日,湖北省政府在省委洪山礼堂召开全省贯彻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工作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晓东在会上强调,要结合工作实际,提高思想认识,把握基本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王晓东表示,10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是首部专门规范机关事务工作的行政法规,对规范政府行为、做好机关事务工作意义深远。要结合湖北实际,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加快构建战略支点相结合,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发展,为构建支点提供重要支撑;把贯彻实施《条例》与法治湖北建设相结合,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法治湖北建设进程;把贯彻实施《条例》与加强自身建设相结合,抓住经费、资产、服务等环节,建设廉洁政府,树立机关形象。
  王晓东强调,贯彻落实《条例》,关键在于抓统一管理,既要推进机关事务的集中管理,又要避免大包大揽;抓依法管理,增强法律权威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抓标准管理,完善标准的统一性,增强执行标准的严肃性;抓创新管理,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放宽视野,总结经验;抓精细管理,围绕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做好科学论证,强化顶层设计。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王传豪在发言中表示,要提高认识,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识到《条例》的最大贡献是找准了“根上”症结,开启机关事务工作法制化新进程;要认识到《条例》的最大亮点是理顺了“网间”脉络,促推机关事务工作迈上新台阶;要认识到“条例”的最大突破是明确了“块块”职能,激发了机关事务部门新活力;要认识到《条例》的最大功能是强化了部门责任,赋予了机关事务工作监管新手段。
  对于下一步贯彻实施《条例》的工作思路,王传豪指出,一要突出“三主”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节约型机关建设为主线,以全省贯彻实施《条例》领导小组为工作主体;二要实施“三步”计划,从学习宣传,到完善制度,最后全面推进;三要采取“三用”措施,采用督导的方式促动,应用考核的方式推动,运用完善的机制驱动;四要达到“三度”效果,学习宣传要有广度,体制机制改革要有力度,管理、保障、服务提升要有高度。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德应邀到会,从政府职责层面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分管机关事务工作领导,中直、省直各部门、各市州县区机关事务部门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共300人参加了会议。
主办单位: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版权所有: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bm42000003 京ICP备05034951号-1 京公网安备 11040102700151号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安门大街22号 邮 编:100017 推荐浏览分辨率为 1280 X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