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管理工作正在全面推进,目前,区直单位资产清查统计数据已完成初步汇总,资产盘活、资产数据库及资产公物仓试点建设加快推进。
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通过统一政策、标准、规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将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专用设备等资产纳入统一管理范围。
为了加强和规范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4月,《自治区机关通用资产管理规范》以自治区地方标准发布;6月,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规定、处置管理规定等3项管理办法出台;7月起《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正式施行。
目前,区直机关单位资产清查统计工作初步完成,专项开展的区本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工作初步清理出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超标准配置的房屋、土地、车辆、办公设备家具等8类资产,进一步摸清了区直机关闲置可调剂资产规模和可盘活资产底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稳步推进,资产数据库加快建设,单位资产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启动,截至6月30日,区本级已接入49家单位。
在公物仓创新试点建设中,14个自治区本级试点单位和3个地州市机关事务内网全部接通,资产清查数据、盘活数据、公物仓数据录入工作统筹推进。
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书记鱼智栋说,资产集中统一管理通过将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集中起来,统筹安排,能够更好地发挥集约优势、形成规模效应,通过健全全方位、多层次、有针对性的供给体系,保障机关单位高效有序运行,同时降低机关事务运行成本,缓解各单位间保障水平存在差异的问题。
今年,新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还将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国有资产保管、领用、入账、交接等内控机制,形成涵盖资产配置计划、使用、处置和绩效考核等环节的相对完善的制度和标准体系,从制度规范和具体工作上实现资产集中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