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浓厚的宣传氛围、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制止公务接待、食堂用餐浪费现象,倡导厉行节约。
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培训,对立法背景、立法意义、食品浪费的定义、反食品浪费的原则和要求,以及各部门监管职责、法律责任等进行讲解,并结合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进行了专题宣讲。
利用微信、电子屏、宣传栏等舆论宣传阵地,深入宣传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落实节约型机关建设要求,广泛宣传文明用餐、杜绝奢靡的餐饮文化。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科学合理精简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杜绝“舌尖上的浪费”,做到热情不铺张、隆重不浪费、简约不简单,向各定点接待单位发出“节粮爱粮、光盘行动”的倡议,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营造良好的氛围。
制定工作标准及操作规范,出台食材采购规程等规章制度,做到层层明确工作职责。以卫生可口、营养健康、经济适量为原则,合理利用食材边角余料,实行小份量面点制作,最大限度利用食材,做到“节约到后厨、节约到食材”;开餐时做到主食、副食减量装桶、少添勤添或按需添加,减少剩余。剩余食品严格进行回收、储存或及时处理,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上,减少浪费。就餐大厅张贴“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宣传标语、海报,设置告示牌,在餐桌上摆放“节约用餐”提示牌,提醒用餐人员少量多次,按需取量,杜绝浪费,文明用餐,在餐具回收处安装视频监控,实时呈现每人剩余食品情况,适时进行曝光。通过一系列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干部职工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餐桌的先行者、示范者、推动者。
(供稿:辽宁省锦州市机关事务保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