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出台 2026年1月起施行

2025-12-04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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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27日经安徽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20261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安徽省机关运行保障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

《条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新要求,坚持依法、绿色、集约、公开、安全原则,聚焦规范机关运行保障、提升机关运行效能、服务高质量发展等目标,系统构建了涵盖体制机制、资产管理、经费使用、服务保障、资源节约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制度框架,厘清了“保障谁、谁保障,保障什么、怎么保障”等问题。

202211月以来,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国管局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在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对标学习的基础上,圆满完成立法任务,实现了安徽机关事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下一步,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以《条例》施行为契机,全面开展学习宣传培训,加快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切实推动《条例》落地见效,努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全省党政机关高效运转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来源: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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