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机关事务工作是党和国家治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关事务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出一条既满足服务需求,又服务规范的工作路子,追求高的服务效率和优的服务质量,达成服务质量第一、服务规范优先的工作局面,既是提高机关行政效能,促进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选择,又是全面保障政府施政水平提升的必然要求,更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的本质要求。
机关事务服务的本质属性有三个:一是不可或缺的行政行为。机关事务无论主体、对象还是方式、手段,都在行政管理的范畴内加以定位、研究和布局。机关事务部门不可能脱离行政机关而单独活动,必须根据行政机关的需求而提供服务与保障,这其实是一种行政规则框架下的委托代理关系。二是法定的服务活动。机关事务直接为机关运行提供保障服务,某种意义上也是政府自我管理、自身建设的内容,机关运行经费都来自财政,其实物定额、预算水平和支出标准等都应该按照法定的要求和路径安排。三是间接的公共服务。机关事务是行政机关履行公共服务所必需的前置条件,其工作成效和成本也直接影响到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效和成本。机关事务服务行为是行政行为的组成部分,要为直接公共服务创造条件和环境,是一项间接的公共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从实现政府本身的治理现代化开始的,机关事务服务是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直接体现。
规范化概念和方法在人类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各个领域都有实际运用。随着社会发展,规范化已经从早期的工业领域逐步扩展到农业和服务业领域,并进而延伸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对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发展都产生着深远的影响。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采用较为先进的技术手段对各项工作进行管理与服务,特别是要运用信息技术,改进服务方式,从而不断适应社会发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是针对传统的机关事务管理方式而言,对它进行彻底改造,改变传统的管理思想和理念,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从而提升服务质量,获得最大的工作成效。在管理体制上,突出立体矩阵式管理模式,在管理方法上,改变传统管理那种单纯靠定性分析,把直觉当规律,以经验代替科学的做法,更加注重运用不同的方法。服务规范化要求机关事务工作从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从定性管理向定量管理转变、从原始手工方式向现代互联网方式转变,更多运用数量经济学方法、信息化网络手段和现代工程技术管理机关事务工作,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管理效益的最大化,提升机关事务服务质量。
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基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发展方向,即机关事务工作在当前和未来数年的发展中,将要走什么样的道路,朝着什么样的方向发展,是一个怎样的发展趋势。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机构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我国机关事务工作确立的整体工作思路,即服务社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法制化的发展方向。服务社会化,是说后勤服务工作要逐渐由社会组织来承担;管理科学化,是说对机关运转所需的资产、经费等要素要实现科学化的管理目标;保障法制化,即一切工作都要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实现依法保障。以上就是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总体发展趋势,也是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的内容和要求。
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是指,为了使机关事务的服务行为科学化、有序化,标准化和精细化,通过对机关事务活动中的服务活动项目,建立能够共同借鉴并反复运用的制度、规章,以信息化和绩效化实现动态调节、约束、控制、监管、考核服务全过程,改善机关事务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促进机关事务服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狭义的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是机关事务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质量监督规范、服务绩效考核规范等一系列的服务体系规范。
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体现了机关标准细化服务的方法,是规范约束政府行为的路径,从而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提高机关运行机制和服务质量。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化涵盖经费资产管理的服务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的服务规范、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管理的服务规范、后勤管理的服务规范、物业管理及专车配备保障服务和餐饮接待管理的服务规范等体系。同时,机关事务服务规范对内体现的是对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相关公共组织服务的规范,对外体现的是为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服务规范。
文/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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