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机管局建设战略研究

2022-07-19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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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机关事务治理是数字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紧紧抓住上海建设“智慧城市”的资源优势,探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新模式,在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本文在对数字化转型理论探讨的基础上,从政府数字化转型视角对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的成效与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并对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和智慧机管局建设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一、理论探讨

信息化是理解数字化的前提。广义上的信息化是指信息社会相较于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对标农业化、工业化而形成的概念。狭义上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对信息化作出了明确的概念界定,即信息化指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发利用信息资源,促进信息交流和知识共享,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历史进程。在英语语境下,数字化分别有DigitizationDigitalization两种定义,狭义上的数字化(Digitization)要求将现实世界中有价值的人、事和物全部转变为数字存储的数据。广义上的数字化(Digitalization)强调数字技术对商业的重塑,信息技术能力成为赋能企业商业模式创新和突破的核心力量。从上述定义来看,信息化更多界定了信息技术对企业生产运作的助力作用,而数字化则特别强调对企业商业模式的变革和颠覆。 

根据数字化程度,数字化转型可以分为信息化、网络化和数字化转型三个不同阶段。数字化转型是建立在数字化转换、数字化升级基础上,又进一步触及公司核心业务,以新建一种商业模式为目标的高层次转型。其内涵主要包括业务融合、技术驱动、数字能力三个方面。业务融合是指信息技术应用到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各个环节,推动企业业务创新和管理升级。业务转型在整个数字化转型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为了解决企业业务发展中的问题和痛点,不断创新业务模式和产业组织方式是数字化转型的根本出发点。数字化转型本质上是信息通信技术驱动的企业和产业变革过程。在数字化转型体系中,信息通信技术是其内生动力。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创造物质条件,加速转型进程。二是冲破边界束缚,拓展转型空间。数字化转型是一场深刻和系统的革命,不局限在技术和业务范畴,更需要深层次的能力作为基础支撑。在数字化转型的不同阶段需要的能力基础不同,既需要数字资产持续、长久的投入,形成一定的资本存量,也需要企业战略、组织、运营、人才等一系列互补性资产相匹。

从信息技术在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应用来看,对机关事务数字化的理解依然是信息化的延续,其基本含义在于运用数字技术对传统机关运作模式、传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它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智慧机管局”建设。相应地,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的操作路径主要体现为以数字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设为基础,通过数据共享驱动业务流程再造和跨部门业务协同运行,构建跨层级、跨部门的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以改革创新思维系统打造整体化、协同化、数字化的机关事务管理。其中,以数据共享为基础的网络化协作是指在不改变政府传统职能部门专业分工的现实情况下,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以数据共享为基础,构建业务协同机制。数字化业务流程再造是指通过数字技术重塑权力运行流程和模式,从组织结构上突破职能部门的专业分工界限,通过统一的标准制定和业务协同模型建设,改变政府组织部门内部的上下级行政关系。

 

二、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机管局建设成效

上海局通过历年的信息化建设,在信息化管理制度、业务信息系统、信息化管理平台和数据共享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十二五”期间,上海局信息化建设紧紧抓住了上海建设“智慧城市”资源优势,着眼服务保障资源均衡配置,落实重点工程和保障设施设备建设,完善服务保障基础布局,推动全市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资源跨行政区域共享。“十三五”期间,上海局在已有信息化系统建设基础之上,对标市委市政府基本建成“一网通办”工作体系,基本建成整体协同、高效运行、精准服务、科学管理的“智慧政府”总体要求,通过大力创建“智慧机管局”,将信息化建设提升为机关事务创新发展的基本战略,在数据共享、信息共通和业务共融上取得新突破。

(一)信息化管理制度建设成效显著

近年来,上海局聚焦顶层设计,落实管理制度。目前,智慧机管局“1+3+N”总体构架已初步建成,提供一站式服务、突出政务管理、行政办公、品牌建设三大功能,各业务条线全面开花,在数据共享、信息共通、业务共融上取得新突破,不断提升管理、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方面,“十三五”时期,制定了《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强化网络安全监管, 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分工。制定了《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市级机关集中办公点网络运维应急演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处置突发网络事件的能力。

(二)业务信息系统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完成办公用房系统智慧国资系统公务用车系统改造。对以上资产的生命周期信息等进行综合管理,使之在管理深度、管理广度、系统功能和系统承载能力上能够适应新的管理要求。其中,市级房产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对市级机关房屋的可视化、精细化管理,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分析,辅助决策。公务用车网络管理车辆和卫星定位系统实现了对公务用车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卫星定位系统有效杜绝了违规配备专车、公车私用、公车资源浪费等现象,降低了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成本。加强了“智慧国资系统”公物仓功能的建设,推进了国有资产集约化管理。通过在“智慧国资系统”中集成公物仓的功能,可以对闲置、超标准配置和待处置的资产进行集中有效管理,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

二是完成行政审批系统、督察督办系统改造。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分别在不同环节完成,使局各部门之间分工、权责更加清晰。市机管局“一网通办”行政审核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审批、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登记审批、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公务用车编制核定审批、公务用车新增更新审批、办公用房大中修及专项维修计划审核、办公用房规模审核、公务员住房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审核8项行政审核的录入服务,监督部门对行政审核的受理过程和结果全程线上监督。

三是完成了机关餐饮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系统建设。通过使用餐饮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系统,餐饮公司能及时了解食材价格,并同步对供应商和库存食材进行管理,保证采购的食材干净、新鲜和价格合理,从而有效保障市级集中办公点工作人员的就餐安全。

(三)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践行“综合数据一网通”平台建设。2018年建设了“综合数据一网通”平台,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市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系统、全市公务用车管理系统、公共机构能源分项计量系统4个核心业务系统集成到局大数据平台,通过6个数据库,从3个维度提供数据整合。从全市整体角度,囊括了122家市级机关的数据;从楼宇角度根据不同的办公场所定位,提供分析数据;从单位角度,分别统计各个市级机关相关业务使用情况。

二是完成智慧机管局一网通办平台建设。依托互联网和政务外网等信息网络资源,八项行政审批工作实现统一的服务界面和统一的服务出口。并按照统一部署,完成局门户网站集约化改造。同时,加强了“智慧国资系统”公物仓功能的建设,推进国有资产集约化管理。通过在“智慧国资系统”中集成公物仓的功能,可以对闲置、超标准配置、待处置的资产进行集中有效管理,提高闲置资产的使用效率。

三是研发完善“上海后勤”APP功能。拓展移动前端服务渠道,整合后端业务系统,打通线上线下服务生态链,以混合开发模式重新架构APP底层,启用白名单机制,实现统一登录功能,优化了交互体验,提升机关干部职工对后勤“掌上服务”的获得感。

(四)数据共享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初步开展数据治理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了《应用开发数据编目技术规范》,并将其他委办局所需数据源同步到市大数据中心。

二是编制出台了数据治理规范文件。《“智慧机管局”一网通办平台建设规划(20182020)》《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数据治理方案》《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数据治理管理制度》等数据治理规范文件,描述数据治理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方法,建立依据统一的数据规范标准,以一数一源、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将分散在不同业务系统中孤立的数据统一汇集,实现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和共享,落实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三是挖掘数据治理价值。严格按照数据采集规范要求和“多源校核、动态更新”的原则开展数据采集,对数据进行实时校核确认,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推动业务系统集中统一管理。

四是完善管理平台。开展数据治理,清洗、整合局内部全量数据,梳理业务场景,分层汇聚各类数据,深化数据分析和应用,统一提供数据服务。

五是提高了系统分析应用能力。按照数据资源共享应用的要求,引入第三方数据分析和数据展现的服务机构,探索数据运营工作机制,形成数据服务生态系统,挖掘体现数据应用价值。

(五)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工作机制。编制市机管局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市政大厦、浦东300号基础网络平台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运行。

二是推进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检查工作。上线部署“网络安全渗透入侵检测系统”,检测网络攻击行为,针对发现的问题,加强终端安全防护,消除网络安全隐患。对部署在电子政务云上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进行网络安全评估,消除发现的漏洞,使局本部和部分局属单位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状况达到网络安全的基本要求。

三是持续开展网络安全法教育培训。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法》学习活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保密安全警示教育,组织学习网络窃密和会议窃听等信息设备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参加网络安全检测与应急响应培训,提升网络安全管理及防护能力。

 

三、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机管局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信息化业务协同有待加强

一是信息共享不足。从技术角度看,上海局各业务部门信息化建设水平不尽相同,个别业务部门的信息系统尚不能有效支持业务的高效运作;部分业务部门职能定位变化较大,刚刚重新部

署的信息系统尚未经过深化应用,信息系统的实用化程度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各部门信息系统集成度不高,信息共享不足,无法形成高效的横向和纵向业务运作与协同。

二是数据规范与技术标准缺失。在信息技术发展的初始阶段,各个部门的信息存储能力和传输能力都非常有限,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基本上仅限于每个业务部门内部,政府部门只能通过各自建设的方式进行分散、孤立的数据存储与使用。虽然编制出台了《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数据治理方案》等政策,但是这些政策宏观指导多,微观操作少。特别是如何顺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在顶层设计上对建立统一规范的信息技术标准更无充分应对,各自根据本部门的业务标准和业务需要建设信息系统。因采用不相同的建设标准、软硬件平台和访问方式以及安全措施,不同业务系统在建设之初便同时构筑起各自的“护城河”,形成信息孤岛。

(二)数据共享责任清单有待健全

一是数据部门化利益化。数据共享以业务协同为牵引,涉及跨层级、跨部门的配合,但各部门数据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信息共享的责任主体等,没有从制度层面予以明确,存在供需双方权责不明确、共享范围和边界不清晰、供需对接不畅等现象。数据资源独有专享的权属观念在各个部门普遍存在,局内数据资源部门化、部门数据资源利益化,导致数据供需发生了错位,出现了数据供给不足,数据供给无法满足需求等尴尬局面。

二是数据治理法不完备。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数据治理领域的新问题不断出现,立法的滞后性更为明显。数据治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完备,同时,数据治理领域的“软法之治”也比较匮乏。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则还不完备,数据权属和数据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更为缺乏缺乏有力的风险防范与安全保障机制,也使数据开放共享进程受阻,数据利用增值成效不佳。

(三)信息安全防护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制度规程不够完善,管控措施覆盖不全。各业务部门安全管理策略和制度规程主要以传统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范要求为主,不能很好适应数据开放共享业务对数据在流通过程中的安全管控需要。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未能落实到数据生命周期的各个管控环节,导致在实际业务中,数据安全管理过程缺少管理规范和相关审批流程,具体工作落实无规可依。

二是云上系统保障不足,监管缺乏有效手段。为了降低成本,市机管局开始将一些数据存储在“云”端,但目前云上系统保障不足,监管缺乏有效手段。部分业务部门对于云安全的认知不足,过度依赖云服务商提供的安全基础防护,疏于云上系统的安全建设,导致云上系统安全防护能力不足。其次,业务上云后,对自身的数据和业务系统的控制能力减弱,部分管理、运维权限被云服务商掌控,对云服务商缺乏有效监管机制和监督手段,导致部分业务部门对上云存在疑虑。

三是数据层面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手段略显不足。从数据产生到销毁的整个生命周期阶段,缺少有效的数据自动化分类分级措施、敏感数据的存储加密和共享脱敏手段和数据使用过程的复杂多用户授权管理、数据交换共享的合规性监控能力、数据生命周期全过程的溯源机制、数据销毁的软硬件工具等,无法很好辅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地。

(四)信息化技术支撑有待强化

随着信息系统的不断完善,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有了更高要求,需要提高整体数据共享能力,推进数据质量管理常态化。

一是系统运行维护有待增强。运维工作缺乏积累,缺乏以点带线、以线到面的深度思考及沉淀。现有信息运维体系的管理能力、覆盖范围、支撑能力需要作进一步提升,目前还不足以支撑全方位、全覆盖服务优质、统一管理的运维体系。

二是运维质量把控有待加强。缺乏对系统运维的强力约束,缺少项目实施质量把控的必要手段;应用业务流程仍待优化,要进一步加强基础网络的防护能力,落实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制度,提升网络安全整体防护能力。

三是新技术引进力度有待加快。由于资金紧缺、更新不及时等原因,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上海局自身技术研发团队力量较为薄弱,需要引入有较强实力的专业研发机构;原有信息技术已不能完全满足现有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应加快云计算、人工智能、基础设施整合与虚拟化等新的信息技术引进,特别是利用互联网思维和技术实现政务服务改革创新方面还存在很大提升空间。

四是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融合程度有待增强。近年来,上海局相继购置了技术装备,建成了局域网和广域网,但是硬件设施建好了,应用软件却跟不上。一些单位的应用还局限于对公文流转过程的表格式管理,流程管理、数据传输功能、无纸化办公等还没有得到全面应用。

(五)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增强

一是人才队伍待加强。随着信息化能力的快速提升,人才队伍建设中领导班子、技术管理、服务保障三支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一方面,领导班子对于新形势新任务下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性了解不深,工作按部就班,在工作干劲和激情上有所欠缺;技术管理人员重技术而轻管理,且管理经验不够丰富,未能很好适应技术加管理的双重工作要求;服务保障人员则主要以外包团队为主,对其日常管理未建立有效的管理、约束、激励机制。

二是人才培养使用机制须提升。人才培养方式缺乏灵活多样性,单纯依靠内设机构设置和岗位说明书编制区分职责边界,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业务科室专业性较强,科室间轮岗难以广泛实行,且各科室间联动、监督机制还未有效建立,一定程度影响个人业务能力提升。

 

四、推进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机管局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围绕上海全面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的重要战略,以“安全、便捷、高效、智能”为目标导向,以建设节约型机关、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实现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根本要求。通过健全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完善数据共享制度建设,构建数字化转型支撑平台,推进业务应用系统升级,提升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手段,有效实现“智慧机管局”系统融合更加协同、“智慧机管局”数据治理更加高效、“智慧机管局”事务管理更加智能、“智慧机管局”系统运行更加安全,全面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技术整合与组织协同,做好系统规划,综合考虑数据、算法、算力和应用平台等各部分的有机整合,充分挖掘应用场景需求,以点带面、由面及点,走出一条敏捷化、个性化、生态化的技术集成之路。在组织上实现“协同性”,以平台化转型为建设核心,致力于构建与数据整合共享相适应的组织结构,更好对接供需两端。安全有效调动社会资源参与机关事务的服务供给,努力实现多方协同参与服务供给,进而精准匹配供需双方。

2.供给与需求双轮驱动。从机关事务现代化建设需要出发,致力于构建与数据整合共享相适应的组织结构,以服务对象为中心,深化供给侧改革,更好对接供需两端,更好匹配供需双方的压力与要求,重塑业务流程,以管理效率的提升推动服务水平的提升。

3.监管与服务并重。机关事务的工作内涵包括监管和服务两个方面,因而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内在地要求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数字化转型。监管的数字化转型主要是针对办公用房、公务用车、机构能耗等机关事务主要管理指标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数字监管体系。在全面掌握机关单位资产状态信息的基础上,全流程监管使用、运行情况,并以智能算法精准识别违规行为和异常风险。服务的数字化转型则是在监管数字化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应用场景,提升机关单位资产的运行效率和供需匹配的服务效率。二者都体现了以数据驱动管理、以数据提升服务的思路转变,这也是在机关事务不同场景下,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切入点。

4.业务应用与安全保障同步推进。机关事务不同于一般的行政管理和服务事务,必须正确处理安全和应用的关系,同步推进与业务应用深度融合的安全保障体系,切实实现数据安全和机关事务运行安全。尤其随着数字社会形态的不断演进,面临与以往任何时候都不同的安全风险,线上线下融合的全面性、互联互通的跨边界性,都使得局部风险可能演变为整体风险,技术风险可能延伸至业太风险,虚拟风险可能反馈于现实风险。在大力推进机关事务数字化建设的过程中,应同步加强风险分析、完善风险管控体制机制建设。

 

五、全面推进上海机关事务数字化转型与智慧机管局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智慧机管局”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机制

在总体规划方面,贯彻以“1+3+N”的总体架构建设为目标,构建一体化政务数据平台,按照“数、云、网、端”融合创新趋势及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需求,依托统一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加快建设符合局系统要求的综合性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形成互联互通、安全防护、共享交换、云计算、数据分析、容灾备份等综合服务能力,实现电子政务关键公共基础设施的统建共用,支撑政务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汇聚。

推进和拓展上海局政务云服务范围,健全管理体制机制,构建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全局数据应用服务和安全保障体系。各区机管局按技术标准规范和公共信息资源目录将公共信息归集共享到市局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上海市大数据协同服务调度平台。统一利用全市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交换,利用市级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行业大数据的采集和挖掘应用,依托市级政务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政务数据,向公众提供数据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实现全市政务数据的汇集、共享、展现和公共安全管理与应急会商、指挥、联动效能。

(二)完善“智慧机管局”数据共享制度建设

完善目录管理机制。引导各区局持续优化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分类、格式、属性、更新实现、共享类型、共享方式、使用要求等内容。梳理、优化和整合覆盖管理职能及授权管理范畴内的国有资产、财务审计、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服务监管等管理业务流程,建立“业务研究—标准制定—功能开发”的互动机制,统筹融合推进数字化转型试点等相关工作规范,试点构建市级机关、区级机关办公用房、公共机构节能等“1+16”的系统应用平台和相应工作机制。

完善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多元数据动态对比和跨地区跨部门异议处理机制,提高数据的可得性、完整性、时效性、可用性、可信性和可追溯性。建立政务共享数据更新、优化机制,确保政务数据可及时更新调整。建立数据共享监管机制,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特别是供需双方及时协调解决冲突。建立容错免责机制,为机关事务数据共享相关人员消除思想包袱,开展创新性工作。

建立健全数据全生命周期监管机制。理顺机关事务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各环节参与主体及其权责体系。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环节数据质量要求。深化数据统一目录管理,明确数据更新周期,保证公共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探索数据流通溯源,建立基于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有、可用、可溯、可控的质量管理体系。

(三)构建“智慧机管局”数字化转型支撑平台

基于“大平台、广应用、深服务”理念,在“智慧机管局”已有建设基础上,开发即开即用的消息中间件服务,建设数据中台,集成数据存储、数据治理、共享融合、计算挖掘和可视化功能。开展数驾驶舱应用实践,利用数据地图技术,建立以数据管理为基础的虚拟保障空间,实现对全领域业务情况的实时分析、数据汇总和多维度查询,构建智慧机管局“一屏管后勤、一网管事务、一键办业务”数字化支撑平台。

利用5G,物联网、BIMAI等先进数字化技术,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间数据信息互联互通。聚焦数据的整合和应用,客户端的机关事务受理中心和后台的机关事务审批中心实现数据联通,管理业务审批、监督和控制等由线下迁移线上,完成机关事务管理“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突破数据共享瓶颈,实现事项“一键式办理、一站式审批和一门式服务”。

(四)推进“智慧机管局”业务应用系统升级

以业务需求为主线,推进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住房保障、公共机构节能等业务应用系统升级建设。以公物仓建设为抓手,聚焦全流程全周期管理,管住管好用好国有资产,实现资产源头收储、过程管理、需求配置的闭环管理。构建全信息全过程闭环、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助力整合盘活办公用房资源,提升办公用房资产利用效率和水平。完善公务车“一张网”建设,集约节约管好公务用车,助力公务用车日常精细化管理,提升公务用车使用效率评价,优化公务出行保障方式。聚焦公共机构能效和资源循环利用,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方向,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精细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完善住房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公务员管理“一件事”改革,改造升级住房补贴系统,调整业务逻辑及部分功能。创新服务监管模式,加强服务质量监管,深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全面提升后勤保障能级和水平。在“存量数字化”基础上,以推动“增量电子化”为导向,推动文本、图像、音频和视频、多媒体等不同形式的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建设档案信息化应用系统,具备电子文件收集与采集、归档与分类管理、保管利用、鉴定统计和档案移交等系统功能。

拓展“综合安防系统智联平台”功能,完善消防管理、应急处置等应用内容,研究安防系统的消防物联网建设和安防大数据治理能力建设,实现态势感知、风险监测、智能预警、统筹调度。推进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绩效考核平台等应用升级。加快构建权责更加明确、流程更加便捷、监督更加有力、评价更加精准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基本实现“Al+监管”(可查询、可统计、可预警、可分析、可辅助决策)。对评价考核信息平台进行整合和优化,实现平时考核与年度绩效考核、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督查与部门工作考核“三贯通”。

(五)提升“智慧机管局”信息安全防护水平

加强信息安全战略保障。基于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内部性,推进政务数据管理与信息安全相结合,运用新技术的同时,建设网络安全监控感知平台,完善数据平台防护系统,建立安全预警研判机制,建立管理保障服务过程控制机制,落实“痕迹管理”,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事项可倒查、可追溯、可运用,确保机关事务数据系统的安全。

加强信息安全制度规程建设。依据国家信息安全保障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上海市政务数据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形成一套标准化的信息规范体系,依据信息系统等级保护要求形成一套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依据统一的软件、硬件和网络基础设施、使用统一的访问工具。基于风险管控的数据安全管理及内控体系,在发展中提高数据安全风险管理能力。重点加强政务数据资产管理、用户访问权限管理、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外包服务管理、监测预警与应急响应管理、审计管理、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等相关要求的制定和落实。

加强信息安全运营保障。通过加强各单位,各业务部门的有效沟通,建立协同防御的安全机制,发挥已有的基础安全能力,加强安全监测与通报预警能力建设,确保数据共享交换以及未来的大数据服务业务在可管理、可监视、可预见的状态下运行。加强对信息化部门和数据服务提供商的监督管理,有效落实安全事件调查取证和追责,对大数据服务业务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的管控。

(六)强化“智慧机管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建设应用、项目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培训,提升数字素养和信息技能。加强政务数据共享人才的培养,通过校政企联合培养、订单培养等多种模式,打造一支既精通政务业务又精通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业化人才队伍。建立常态化交流培训工作机制,定期组织政务数据治理、技术体系、标准规范等培训交流会议,总结交流成功经验和模式。

提升对“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认识。加强干部职工的信息化知识培训,培养互联网思维和确立开放、协作、共享的价值理念。培养既具备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能力又精通机关事务管理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加强法律约束,引导大数据行业从业人员及相关产业人员合法使用数据,增强数据道德意识,借助技术性手段,寻求有效保护数据安全的具体方案。

加强理论研究。建立覆盖政府、企业、科研等各界专家资源的专家资源库,推进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探索建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工作平台,有效发挥专家在智慧机管局建设的顶层设计、规划编制、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中的咨询作用。

 

/复旦大学上海机关事务研究中心 朱春奎 童佩珊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为“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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