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工作要求,更好地保障党政机关办公业务基本需要,推进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集约节约使用和资源统筹整合有效利用,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十四五”规划》,课题调研组对福建省直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总体思路和实现统一管理具体措施等进行深入调研,形成了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和资源统筹整合有效利用的总体思路、实现路径、具体措施。
一、存在问题分析
(一)集中统一管理进度偏慢。2001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文件,要求办公用房建设管理坚持“六统一、六结合”的原则,“六统一”是:统一受理需求、统一规划立项、统一拼盘资金、统一组织建设、统一调整分配、统一管理资产。“六结合”是:新建与改造、盘活、置换相结合;统一建设与少数单位特殊用房自建相结合;新项目建设与重新核定各单位办公用房面积,统筹调配新旧房产相结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与会同下属单位共建,明晰产权、分配资产相结合;项目建设与推行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制度相结合;安排省级资金与争取国家补助相结合。2005年,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省直单位办公用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办公用房建设由福建省机关管理局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2022年,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统一监管”的集中统一管理制度。
经过长期不断努力,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处置、维修审批已实现统一管理,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权属仅部分实现统一管理,产权已登记在福建省机关管理局名下,由福建省机关管理局统筹调配的面积仅占总建筑面积的16%,其余仍在各使用单位名下。二是统筹调配难度仍然较大,权属在各单位名下的房产,基本仍由各单位管理和使用,造成各自为政现象,单位间调剂余缺难度大,资源难以有效统筹和合理使用。三是维修标准尚未制订,少数单位还存在未经审批维修装修办公用房,或维修装修项目投资大幅超过预算等现象。四是部分办公用房仍未实行统一处置,少数搬迁新房单位未按规定腾退移交旧房,城市建设中旧房征迁单位多以各种名义留用回迁安置房。五是尚未建立科学的巡检考核机制,对配置、使用、维修中违规现象没有建立统一管理机制,整改存在难度。
(二)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办公用房全生命周期管理是指办公用房从需求、规划、配置(调剂、置换、租用、建设)、权属、使用、维修,直到处置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过程管理。相关工作虽取得较大成绩,但仍没有建立完整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各个环节之间缺乏系统性地联系和支持。一是没有从需求端统筹考虑办公用房配置,导致配置方案不够合理,不能根本性、长期性解决办公用房需求。二是使用单位对权属重要性意识不强,档案管理薄弱,关键图纸等资料保管不善,影响了使用和维修。三是部分办公用房使用设置不合理,空间浪费较多,建筑使用率不高。四是维修安排缺乏科学统筹,“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没有有效解决使用问题。五是部分楼房物业仍采取行政管理模式,市场化、社会化程序不高,服务水平与标准化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六是房产处置后没有及时变更产权和实行会计调账,证实不符、账实不符现象较为普遍。
(三)信息化管理水平存在较大差距。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已建成一套办公用房管理系统,但因建设年代较早、投资较少等原因,功能单一,技术含量不高,与国管局信息化标准建设要求有一定差距。一是技术选型、数据库、系统部署、运维服务模式等比较落后,没有统一规划建设机关事务数据资源中心,缺乏对数据的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治理等。二是存在与市、区(县),以及其他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数据不互通、业务不协同等情况,数据不能共享,存在重复建设造成浪费现象。三是管理方式停留在纸制台账、电子表格台账的管理模式,效率不高,数据分析能力弱,影响整体管理效能的提升。
(四)部分办公用房老旧问题突出。通过近年维修维护、加固改造、拆除危房,办公用房安全隐患已大为减少,但老旧问题突出。一是30年以上(1992年以前建设)占总建筑面积的7.41%,基本为砖混和砖木结构,抗震设防等级较低,部分存在地基下陷、墙体和楼板开裂等安全隐患,需加固改造或拆除。二是20年以上(2000年左右建设)的占57.58%,电梯、空调、消防监控、玻璃幕墙等设施设备呈老化趋势,安全隐患逐年增多,维修需求逐年增大,逐步进入大中修和主要设备更换阶段。
(五)少数单位办公条件需要改善。目前省直机关有部分单位办公条件较差,有的混杂在商品房或商业性写字楼内办公,不利于安全保密;有的交通停车条件较差,配套设施不足;有的办公用房相对紧张,影响正常工作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建议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事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更好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作表率”。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现统一规划、统一权属、统一调配、统一处置、统一监管,提升保障水平,提高管理效能,建立科学规范的办公用房管理体系。针对上述分析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以下对策措施建议:
(一)推进集中统一管理
加快权属统一管理。权属统一管理是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的基础,福建省机关管理局本着“先易后难,逐步开展”的原则,牵头做了大量前期工作。一是通过办公用房管理专题培训会、机关后勤杂志刊发专门文章、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中沟通交流等途径,对权属统一管理的必要性和实施计划进行了宣传。二是已将部分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在福建省机关管理局名下。三是集中收回部分经营性房产、撤销单位办公用房,并实行统一管理。四是连续多年按国管局要求开展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五是协调地方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展权属证书不全的补办工作等。经过努力,各单位就相关工作基本形成共识,权属统一管理条件基本成熟。下一步将与不动产登记机构、规划部门等进一步协调,就相关程序和细节达成一致,印发专门文件,着手将省直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权属统一登记在省机关管理局名下。
实现资源统一配置。近年充分利用存量资源,通过调剂余缺、经营性房产转变用途等方式,用好用活存量办公用房,着力解决面积不足、分散办公、房产闲置、楼房危旧等问题,保障落实了新一轮机构改革中的办公用房需求,较好改善省直机关总体办公条件。后续重点推进和落实以下工作:一是统一规划。主要思路是优化整体风貌,传承历史文化,科学利用空间,统筹规划布局,分期分批实施改造,疏解拥挤办公区,拆除没有保留价值、有安全隐患的零散建筑,降低建筑物占地率,并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容积率,提高绿地率,提升整体环境条件。通过集中远期规划改造,更新重建办公业务用房,同时通过关联统筹调整,或腾退、或拆除、或实施市场化盘活老旧零散房产,省直机关办公业务用房总量将略为减少,但办公环境条件将得到大幅度改善。二是统筹调配。利用部分单位搬迁和闲置房产处置的契机,加强统筹调整和合理利用资源。三是严控租用。制定办公用房租金标准,严格审批程序,实行标准化管理,减少租用办公用房,避免租用豪华办公用房,或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借用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规范使用管理。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省委常委会对贯彻落实相关工作作了总体部署,指定由省委秘书长和省政府常务副省长牵头负责,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落实具体清理整改措施,印发了贯彻落实配套文件,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还多次牵头会同省机关管理局等单位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大大规范了办公用房使用管理。针对目前还存在的问题,我们拟实施以下工作:一是结合权属统一管理,核发办公用房分配使用凭证,明确产权单位、主管部门、使用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二是继续完成办公用房清理整改扫尾工作,重点督促整体超标较多的单位完成清理整改,确保这项工作不留死角;三是探索提高办公用房利用率的方法,按有关标准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办公室和功能用房。
规范维修管理。由福建省机关管理局牵头,会同省财政厅等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管理的通知》、《福建省直单位房屋修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办公用房维修实行统一管理,规范相关审批程序和资金使用。下一步工作:一是组织制订《福建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标准》,为维修项目的方案制定和审批提供重要技术依据,建立全省范围内相对统一的维修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探索改进维修管理的方式方法,如采用“集中打包模式”,统一通过政府采购平台择优选择维修项目施工单位,以提高效率,保证质量;三是落实分级管理机制,福建省机关管理局负责省直厅局级单位大中修审批,各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的大中修审批,使用单位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各司其责,提高管理效率。
建立巡检考核机制。落实中央和福建省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办公用房专项巡检应当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政府绩效考核以及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相结合,巡检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下一步将与纪检、审计、效能、组织、精神文明等主管单位沟通,建立长效科学的巡检考核和监督问责机制,根本解决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二)建立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
统筹合理需求。一是按各单位编制等情况,对省直机关及所属单位办公用房进行重新梳理核定,将办公用房紧张的单位列入重点改善对象;二是充分了解各单位业务用房需求,尤其是群众服务性窗口需求,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列入统筹配置规划;三是汇总需求情况作为办公用房建设、调剂、租用等配置的根本依据。
科学实施配置。一是原则上按优化布局、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集中管理、厉行节约、共享共用的思路配置办公用房;二是当前以充分利用资源调剂、租用、置换为主,政策条件允许时可以考虑规划新建办公用房;三是办公用房配置时,条件具备的可按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10%预留面积,避免陷入因人员增编和业务拓展造成的“配置—面积不足—增配面积”的怪圈;四是严格落实“配新交旧”原则,避免新配置办公用房的单位继续占用或自行处置原有办公用房。
合理安排使用。一是配置的办公用房及时核发分配使用凭证,明确责任义务;二是加强使用跟踪监督,确保使用单位、领导干部合理使用办公用房,对使用过程中的违规或不合理现象,及时指正或报有关部门处理。
提高维修效率。一是指导督促各单位科学制订办公用房维修计划,保证正常使用,确保楼房安全;二是用好省直单位房屋维修专项经费,保证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办公用房基本使用功能;三是按照中央和我省的有关要求,继续狠抓办公用房节能工作,优化维修设计评审,通过对照明设备、中央空调、综合电效、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等改造,加强项目节能全过程监控,带头落实节能目标,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推进物业服务改革。一是制订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物业服务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机制,逐步全面实现办公用房物业服务社会化、专业化,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要求逐步推进统一物业管理服务。
加强房产处置管理。一是根据实际需要推动跨层级跨系统置换和调剂使用,如与驻地军队、地方政府间的置换和调剂,提高双方资源利用效率;二是及时处置闲置房产,包括协议转让给事业单位和国有独资企业,将零散房产出租和拍卖等;三是处置后及时办理权属变更和会计调账,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完善档案管理。一是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完整数据库,及时归集权属、图表、建审、维修等档案,并移交产权单位;二是根据不同权限,在一定范围内共享共用档案,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三是加强与属地房地产档案馆、城建档案馆等相关机构联系,互通有无,确保档案完整。
(三)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设办公用房管理“一张网”,以信息化手段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辅助决策和行政执行能力,实现从管理科学化、数字化向智能化、智慧化飞跃。主要目标:一是完善办公用房基础数据,健全办公用房档案管理,利用VR、建模、CAD绘图、GIS等技术,构建完整的二、三维图形结合电子卡片的办公用房数据;二是打造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包括产权产籍管理、配置管理、使用管理、维修管理、处置利用管理、监督监管管理、综合查询、统计汇总等,提供智能决策分析能力,推进办公用房业务工作在线办理和精细化管理;三是实现办公用房可视化管理,建设全省办公用房“一张图”,实现上下一体、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动态管理。
(文/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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