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面临实现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进入新时代,聚焦各类后勤服务保障资源的协调控制、监督问效,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为重要内容的具有机关事务行业特色的管理架构初步形成,为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推动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现状分析
当前,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考核评价集中在国有资产管理和财政专项支出等方面,延续“先易后难、先试点再推开、先通用再专项”的思路推进。但是,对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客观因素分析不足,主要体现在绩效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没有贯穿到服务保障工作的各个环节。
(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内容和特点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涵盖财务管理、生活管理、办公环境管理、接待管理、物资房产管理、总务勤杂管理等机关专业和职能部门以外的其他事务管理。具有政治性、保障性、经济性、内部性、特殊性等特点,工作又兼顾时效管理、复杂冗碎、群众需求、专业多样等要求。
遵循其特点,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首先要确保各级党政机关高效顺畅运行,以积极履行职责,服务管理社会,这是其政治性和保障性的体现;其次,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也是社会经济运行的重要部分,讲成本、讲效益、讲投入产出比,这是其经济性的体现。由此,从政治、经济角度讲,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以绩效化、精细化求效益,并通过标准量化,实现考核评价的目标,并以此满足政治性、保障性和经济性的要求。
(二)考核评价的有利因素
一是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整体具备可考核的基础。在持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机关事务工作的总体要求下,按照治理法治化、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机构职能化、手段信息化、评价绩效化方向,机关事务工作相关事项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成效,为绩效化提供了坚实基础。
二是中央企业及后勤事务其他领域考核评价的经验可资借鉴。依据《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对公益类企业,以支持企业更好地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导向,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重点考核产品服务质量、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2016年,国管局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及所属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开展了考核。
(三)考核评价的制约因素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中存在的一些固有问题和矛盾,在考核评价方案设计和实施过程中会造成影响和偏差。一是经费与成本的矛盾,由于机关服务保障工作的特殊性,单位自办较为普遍,规模小、成本高,机关运行经费和服务保障成本不匹配。二是厉行节约与服务质量的矛盾,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考核激励的上限使服务保障更多向管理约束方面倾斜。三是标准化与服务体验的矛盾,在个别事项方面,难以满足因原有条件限制、临时工作增加等的实际需求。四是单项与整体的矛盾,服务质量的评价在某种意义上是主观和个性的,如果没有分类,在整体性考核中,容易因单项体验较差影响整体评价。
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重要意义和认识
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体系的建立,是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持续改进及发展的依托,也是保障机关高效有序运转的需要,对机关事务工作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一)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统领是政治意识
制度和体系的建立,必须坚持一个中心思想,就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加强党对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全面领导,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深化后勤服务保障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
(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中心是服务大局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是为机关职能活动正常进行而提供的以服务、保障为主要目的的工作,是政府机关自身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始终围绕中心工作、把握服务宗旨、抓住保障根本这个大局。考核评价也要服从、服务这个大局,以服务机关中心工作、保障机关高效规范运行、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主线,在目标设定、职责分工、标准要求、考核评价等方面有所集中、重点体现。同时,考核评价又是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的标尺,发挥目标和责任的引领示范作用,按照有效的政府治理要求,合理规划人、财、物,优化资源配置,持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强化作风建设,确保机关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任务顺利完成。
(三)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前提是明确职责
由于历史原因,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仍存在内涵不清晰、外延不确定的职能弊端。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现代化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必须明确职能和职责,并完善配套考核评价制度。只有明确职能与职责的边界,做到权责利的统一,才能最大限度实现资源的合理、科学配置,防止职能重叠发生的推诿扯皮现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规范行为,减少违规事件发生,为组织考核和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四)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重心是持续改进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管理的重点是对机关内部行为及运转所需资源的配置和利用,与之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的重点就是对资源配置的效果进行评价,评价的重点在薪酬和绩效的结合上,即绩效工资通过绩效予以体现,起到关键的激励作用,但评价的最终目的不是单纯地进行利益分配,而是促进部门与职工的共同成长。通过不断制定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的PDCA循环过程,考核评价体现在整个绩效管理环节,这也是一个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找到差距进行提升的过程。考核评价的全过程就是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提升的全过程。
三、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业绩考核的设计及实践
国资委后勤管理体制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建立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基本形成精简、统一、效能和权责一致的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体系。
(一)原则统领全局,强化考核目的
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考核评价遵循目标、职责、“三公”和改进的基本原则,统领全局,指导工作。主要有:
坚持实现目标任务的原则。以完善服务保障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和保障模式,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为核心,通过业绩考核,促进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和完成。
坚持按照岗位职责考核的原则。以履行岗位责任制为重点,在明确工作职责标准的基础上,科学提炼和归纳本岗位关键业绩指标并实施考核。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的原则。以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为目的,切实做到考核办法、过程公开透明,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坚持持续改进的原则。以持续改进为目标,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不断优化和完善考核工作。
(二)职能清晰边界,明确责任分工
因机构改革后承担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重要任务,国资委机关后勤服务分两级管理,为清晰职能边界,明确责任分工,国资委以质量管理体系和权力运行为基础,着重解决部门及其人员之间的职权关系,梳理部门职能,建立岗位职责,对各自承担的职责进行表述和约定。即机关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管理局)承担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职责,制定规划,确定内容和标准,对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考核;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委中心)根据机关服务保障规划、内容和标准,承担各项工作。
(三)服务量化标准,建立刚性约束
根据考核评价的需要和职责分工,国资委将机关后勤服务全部事项制定了工作内容和标准,建立了可量化评价的考核内容,主要为服务工作、机关委托管理的部分后勤行政管理工作、为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年度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预算执行情况、委中心内部事务管理工作、保障能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其中,年度机关后勤服务保障预算是机关为提升服务保障事项的整体性、前瞻性,优化工作机制,简化经费支付审批流程,提高效率和质量,探索建立的以预算管理方式涵盖年度后勤服务保障事项的新模式。
(四)评价覆盖全面,确保客观真实
考核评价由管理局组织考核组采取关键业绩指标(KPI)考核评价法和360度反馈评价考核法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考核内容由委中心自我考核、管理局考核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等三部分组成。年度工作业绩考核最终分值(K)采取百分制,为上述3部分所得分值乘以不同权重之和。设定管理局考核分值(N),权重为35%;委中心自我考核分值(M),权重为25%;职工满意度测评分值(P),权重为40%。根据考核最终分值(K),结合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对委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年度服务业绩实行奖惩。
四、实践情况及需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国资委机关实行后勤服务保障业绩考核10年来,充分发挥了考核导向作用,总体上达到了预期目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重要改进提升之处。
(一)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积极作用
一是发挥正确导向作用,指引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紧跟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有力保障了中央指示精神的落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满足优质服务需求,以创新方式提升职工满意度。二是加强监督提升功能,针对机关后勤管理中存在的缺乏前瞻性、系统化,以及“等靠要”、推诿扯皮等现象,考核从定岗定责,工作全过程予以考虑设计,评价从结果、满意度着手,有效解决了慵懒散、不担当等问题,质量和效果提升明显。三是建立正向激励机制,考核评价的结果与后勤队伍的岗位建设、职工收入等密切挂钩,促进了管理的加强,提高了服务保障质量,提升了满意度,激发了担当、创新、提升的良好氛围。
(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的现实问题
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是一个整体系统,在计划、执行、检查、处理等各个环节,即相互联系,又彼此制约。在实施过程中,其他因素的短板是不能回避的问题。
一是个别事项标准、规范落后或无量化,不适宜考核需求。在考核过程中,有部分物业服务,如维修、餐饮等事项难以量化,行业规范和要求仅作原则性描述,比较灵活,没有形成有机统一、动态调整的标准、规范体系,致使不能在绩效评价、效能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
二是部分事项原则与灵活难以统一。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涵盖诸多学科和专业门类,涉及行业众多。由于行业特点不同,考核评价的专业性、时效性、标准化等方面有所不同,必须在原则上和灵活上取得平衡,如基本建设项目多为跨年度实施,对年度考核时效性提出了挑战。
三是个别服务事项受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满足需求,易造成满意度下降。个别服务保障事项存在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限制,资源调剂或供给困难,超出了机关服务保障范围,如办公楼电梯运力、院区停车困难等,属于客观条件不足或社会存在的普遍矛盾,满足需求的代价过大或机关资源无法克服。
四是考核评价与干部评价的衔接。考核评价主要是对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中目标、过程、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仅局限于事业单位人员绩效工资,在人事管理方面涉及不多。从考核评价的实际情况看,评价结果与人事测评结果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因此,考核评价与干部评价建立必要的联系,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借鉴意义。
综上,机关后勤服务保障考核评价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服务保障中心工作这个大局,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资源配置与机关运行合理需求相匹配,与服务规范化、保障标准化、管理精细化、手段信息化协同推进,持续改进、统筹协调与监管调控并重,按照厉行节约、提升效能的原则,明确制度、计划、事项,切实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运行保障效能,维护机关运转良好秩序,确保机关高效顺畅运行,以积极履行职责,服务管理社会。
(文/国务院国资委机关服务管理局 刘冰)
(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为“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