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提出,“要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为做好新时期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2021年1月,国管局办公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在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重点开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和标志、绿色办公、制止餐饮浪费等6项工作,提出“大力推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有序推进县级城市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巩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果”的工作要求,为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规范性指导意见。2020年3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确定了5个地级市的目标任务,并安排了重点推进的工作。2021年9月,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对“十四五”期间垃圾分类管理平台、体制机制、标准体系、立法建设、示范创建等方面进行了规划部署。2022年3月,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转发11部委办公厅关于依法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重点统筹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处理系统,以实施“六大行动”为重点,积极推进“两网融合”,健全“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等,为全区党政机关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自治区各级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生活垃圾构成及分析
表1: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类型构成表
统计项(截至2022年8月) |
可回收物 (公斤) |
有害垃圾(公斤) |
其他垃圾(公斤) |
厨余垃圾(公斤) |
2022年全区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3730742.71 |
226201.25 |
796996.07 |
5474091.14 |
2022年银川市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3490518.30 |
86051.15 |
158619.72 |
5218244.26 |
2022年吴忠市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134231.38 |
137801.74 |
570446.91 |
57847.47 |
2022年石嘴山市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4992.34 |
22.47 |
4185.06 |
31572.55 |
2022年固原市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18015.72 |
232.89 |
6132.64 |
12099.58 |
2022年中卫市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35568.03 |
953.32 |
43936.65 |
80933.39 |
2022年区直垃圾分类数据统计 |
3730777.21 |
226201.25 |
796996.07 |
5474091.14 |
从表1可以看出,全区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的产生量最大,而且收集储存转运难度大,很容易二次污染。加大“厨余垃圾除臭+密封转运”是需要着重攻克的难题,要探索建立厨余垃圾全链条、整体性处理利用体系及适宜当地实际情况的生物利用技术路线,选择分散和集中处理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厨余垃圾处理的能力和水平。
表2:自治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运行流程图
从表2可以看出,对可回收、有害、厨余、其他生活垃圾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技术路线。可回收垃圾交由再生资源机构进行兑付处理;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作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做分布式处理、资源化利用、协同化处理;其他垃圾作焚烧、填埋处理。4种生活垃圾处理路径脉络清晰、功能齐备、纵横贯通、运转协调。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统筹管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的收集、分类,并做好与转运承接部门的沟通衔接工作。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处理的主要做法
(一)严格制度标准,规范分类实施。2020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明确以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为依据,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开展。五地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编制了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确定了2025年前实现的目标任务。2021年,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公共机构垃圾分类量化统计的通知》,牵头编制《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对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流程、实施步骤等进一步作出规范。截至2021年底,全区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大中型集中办公区全部建成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各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容器配备率达到100%。
(二)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垃圾分类落实。自治区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市、县(区)三级联动的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方面统筹管理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和区直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另一方面督导下一级机构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编制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2020年)评分细则中将垃圾分类作为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估的重要依据,评分占比达33%。
(三)坚持系统思维,提高整体参与意识。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4个环节。自治区利用主题党日、节能宣传周时机,大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提高对垃圾分类重要性的认识,加快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公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形成正确观念,推广绿色生活消费方式,并鼓励干部职工依托信息化管理平台积极参与兑换积分活动,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积极性。同时,会同物业公司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激励考核制度办法,将垃圾分类情况纳入物业考核范围,推动物业公司做好社区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类别要求和相应垃圾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站点、频次、时间和路线等。对于厨余垃圾基本能做到“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确保收储转运环节符合相关行业的技术评价标准,提高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效率。
(四)信息化加持赋能,助力“双碳”目标实现。为高效精准便捷地对各主体单位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进行量化统计和考核管理,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研发了信息化管理平台。保洁人员将收集到的可回收物归集到信息化平台应用终端后,经刷卡识别,智能电子台秤会自动显示可回收物的类别、重量、积分等,存储上传并完成信息数据的分析汇总,生成日报表、月报表、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便于对各责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比考核、监测监督。此外,与中国绿化基金委员会对接协调,将自治区政府集中办公区可回收物兑付的收益用于荒漠种植公益林,未来将产生的绿色碳汇用于中和干部职工办公中产生的碳排放量。
三、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难点和困惑
(一)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多部门共同参与。部分管理人员还不能适应新要求。具体表现在:一是缺少管理工作经验。二是存在分类容器不适配的现象。有的单位盲目照搬照抄先进工作经验,未考虑便利群众的客观需要,将智能垃圾桶放置在人流量较少的公共区域,也未在醒目地方设置导向牌,出现分类容器利用率不高、折损率较大的情况。
(二)制度设计亟待进一步优化。用制度管人管事是精细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调研中发现,很多单位过度倚重于第三方机构,将收集存储转运业务交由第三方完成,而第三方机构与发包方不存在隶属关系,权责不清晰或不对等,治理信息公开不及时、监管不到位等情况普遍存在,致使末端处置能力较弱,存在先分后混的现象。
(三)体制机制亟待加强。经过2018年的机构改革调整,自治区及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自机构转隶后,同级的编制委员会均未对机构设置进行统一的定编定额,目前各市县(区)对内设机构设置均不相同,有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划归节能科管理,有的市县确定由后勤科、办公室主管。同时,囿于各市县(区)对生活垃圾分类重视程度及地方财政的差异,全区60%的市县(区)公共机关节能从业人员不超过2人,1/3的市县(区)不超过1人,且以兼职居多,难以满足当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同时,各市县(区)普遍存在生活垃圾分类经费无法保障的情况,很多责任单位没有资金购买垃圾转运车,有些垃圾桶盖破裂了无法更换,更无法配置智能化回收设施及箱房、集中回收站点。
(四)监督考核有待完善。目前,各市县(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按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开展组织管理、宣传教育、投放收运工作,该标准设有10项子内容,子项下又设置12项分内容,对推进自治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节约型机关创建发挥了极大作用,但缺少适用于全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专项考核管理办法,致使管理层面缺乏有效的抓手。当前主要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节约型机关评分细则》的部分条款对生活垃圾绩效进行打分评价,在该评分细则中垃圾分类只占到33分,考核科目项目只有12项,内容相对简单,没有建设标准、操作流程、方法步骤的规定,也没有规范物业公司、收运转送企业的规定,不能全面客观反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成效优劣,导致无法建立起正向激励的表彰机制,不能激发干部职工的参与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五)配套法规制度相对滞后。实现垃圾有效治理,地方立法要先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垃圾分类的实施意见都将建立“配套完善的法规规章制度体系”作为“十四五”目标任务,但垃圾构成复杂,包括有机物、玻璃、塑料、织物、电子产品等,构成属性不同,如若保存储存不好,极易造成污染,产生毒害性,危及生态环境及公民身体健康。因此,加强对特种垃圾分类的流程管理和专门立法显得格外重要。目前,国家层面出台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办法(试行)》《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等,这些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零碎分散,不便于查找掌握。需要国家相关部门将配套法规列入立法规划,弥补法律不足。
四、提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工作的对策及建议
(一)建立垃圾分类联动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协调。为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系统。县(市)级以上工作部门应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职责权限,发挥统筹管理作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及重大事项,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分析研判工作形势,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的重大疑难问题,探索垃圾分类工作新路径。
(二)规范垃圾分类流程,制订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标准。为适应新时期垃圾分类工作的需要,全面落实有害垃圾单独存放、餐厨垃圾规范处置的相关规定,本着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的原则,尽快制订包装物回收、快餐盒回收、电子电器类回收、电池回收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南,并制定系统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站点建设标准和管理指标体系,统一明确相关的术语概念,便于生活垃圾分类的标准制定、成果量化、评价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加强源头减量治理,推动垃圾分类示范创建。源头减量是垃圾分类基础,是垃圾分类的前端治理。建议将源头减量工作作为一项硬指标,出台《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管理办法》《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收集作业规程》等规范性意见,进行常态化的督察检查,并纳入公共机构文明、卫生、先进单位创建的考核范围。可配备先进的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处理设施,也可通过购买服务,引进厨余垃圾处理企业,将厨余垃圾制作有机肥料,实现资源最大化利用,也可利用果皮菜叶制作环保酵素,做到源头减量利用。根据国管局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垃圾分类示范区试点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科学管理,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逐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机制。
(四)加大数字化场景建设,实现集成化应用管理。为推动垃圾分类不断向智慧化、精细化转型,精准助力党政机关公共区域环境提升,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建立大数据服务系统,有序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体系,探索建立适合党政机关公共机构特征的垃圾分类全流程处理技术路线。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技术,建立垃圾回收云端信息化模式,探索使用垃圾分类APP、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在线获取各区域实时垃圾量信息,通过大数据手段做到及时清理处置,形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的全链条云平台精细化管理模式。
(五)补齐短板和弱项,提升垃圾分类服务水平。补齐基础条件薄弱、群众动力不足,设施建设滞后、法治保障不足等短板和弱项,建设标准的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和厨余垃圾末端处置场所,建立标准化的有害垃圾安全储存场地,进一步推进末端处置工作。建立责任清单制度,将垃圾分类责任明确到具体的管理单位和管理责任人,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责任主体单位建立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处理应急预案,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六)强化监督考核。出台生活垃圾量化考核办法,对考核的项目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根据重要程度等因素审慎设置评分权重,坚决制止将业务外包逃避监管的规避行为,确保监督考核机制成为调整指引党政机关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挥棒,发挥其正向激励作用。
(文/宁夏回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肖延锋 王永成 张惠军 郝志忠 岑国锋 郑红 何顶祥 张万静 张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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