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管理的背景
安全是幼儿园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与前提。学龄前儿童因群体生活经验不足,自我保护意识淡薄,易发生意外伤害事故。2018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因此,幼儿园作为幼儿学习及自主生活的场所,应制定事故防治措施,优化安全管理工作方式,推动幼儿园管理朝着科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全社会应当坚持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幼儿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识,共同承担呵护幼儿身心健康的责任。
本文从安全管理的现实问题切入,以安全管理“1+N”模式的内涵、模型搭建及实践应用为抓手,结合省直幼儿园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分析“1+N”模式产生的成效,以期对区域间、系统内的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启发。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安全管理政策法规运用待深化。我国对校园安全高度重视,法制体系在逐步完善。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首先在法律上规范了校园安全问题,此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达200多个,初步构建起校园安全法制框架,是当前幼儿园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重要的参考依据。但国家层面的幼儿园安全管理政策法规因覆盖面广、专业性强,部分概念界定较为宽泛,实操性有待提高;省市层面的政策一定程度上能够结合省情、市情,但多采用行政通知、意见、办法等形式,在各职能部门官网上发布,未能形成系统的安全工作文件库。
(二)园际安全经验交流分享不充分。省直老城区的四所“老园”建立了相对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形成丰富的安全事故处置案例和安全管理办法体系;省直新城区幼儿园通过采取岗位操作流程图示化等新型安全管理方式,实现从“新”起步,高位发展。虽然省直各幼儿园在安全工作上各有成效,但正式的园际间经验分享活动较少,兄弟幼儿园之间互相借鉴经验、取长补短做的还不够。究其原因,省直幼儿园还未形成促进专业发展、规范安全工作的推动力和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共同发展的新观念,尚未搭建协作交流、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新平台。
(三)多主体的协同管理意识未唤醒。幼儿园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性、综合性的工作,工作辖面广、涉及部门多,仅靠幼儿园安全工作产生的保护作用是有限的,监护人也需要及时配合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然而家庭安全教育资源一定程度上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挖掘,幼儿园及社会应对家长进行科学化、专业化的指导。此外,各级领导十分重视安全工作,定期组织各级职能部门开展相关的监督、检查和暗访工作。幼儿园安全管理涉及教育、公安、司法、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监及街道社区等多个部门,安全问题的“多头督导”和重复管理给基层幼儿园增加了一定的压力;联合督导时,各部门检查项目存在不同标准,不同部门间的幼儿园安全职责界限较模糊,加之没有牵头单位建立跨部门协同管理机制,存在协同监督部门被动参与等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成效,造成部分安全问题解决慢。
三、“1+N”模式的路径探索
只有在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下,在各责任主体间的协作配合下,才能筑牢幼儿园安全防线。基于“1+N”模式在幼儿园安全管理中的运用,形成了高效管理型、协作配合型、信息共享型园所管理模式,在“1”与“N”的相互作用下,形成了统一的安全话语体系,有助于精准处置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维护系统内安全管理秩序。
“1+N”模式图
(一)“1”对“N”统领的关系。理顺“1”与“N”之间的关系是模式执行的第一步,必要时需采取撤销或新增机构等方式对机构内部进行调整,避免层次重叠、职责不分的情况,从而保持行政组织上下协调平衡,提升管理效率。如上图所示,在行政关系中“1”对“N”进行统领,“1”发出指示后,“N”需要做好协助和配合工作,发挥枢纽和桥梁作用,在决策执行上达成一致,促使整体安全质效最优。
(二)“N”与“1”协作的关系。“N”主要承担支持执行、配合协作、参与落实等职责,同时对“N”自身和“1”负责,作为安全的责任主体,“N”要始终树立坚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工作规定,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重点任务,做好日常检查;在“N”进行安全管理过程中,要与“1”保持通力合作、齐抓共管的协作关系,积极参与配合督查过程,全力落实“1”交待的安全工作任务,建立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安全防范体系。
(三)“N”之间的合作关系。在“1”的管理下,“N”与“N”之间属平级关系,存在合作与竞争行为。为了更好提升“1+N”整体的安全水平,需要发挥“N”之间交互的积极作用,在竞争中积累安全工作经验,在合作中提升安全工作成效。
四、“1+N”模式的实践成效及启示
江西省直幼教系统是“1+N”管理模式应用的典型对象,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大力推进省直机关幼教管理改革,成立省直幼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幼教中心),承担省直各所幼儿园的招生办学、教育教学研究、建设发展、卫生防疫、食品安全、后勤保障等方面统一管理的职责,形成了“1+N”的幼教事业发展新格局。幼教中心将“1+N”模式运用到安全管理工作中,加强了“1”对“N”所幼儿园整体安全水平的把控,不仅丰富了安全管理手段,提升了安全管理效率,达成共享共促的安全共识,还汇聚多元主体的智慧与经验,提升幼教系统整体的水平和影响力。
(一)强化中心引导,凝聚各园共识。在“1+N”模式中,幼教中心与幼儿园构建起紧密协作关系,编制了《学前教育相关政策法规选编》《安全工作手册》等书籍,促进省直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在“1”与“N”之间达成了两个层面的共识:一是凝聚安全责任共识。通过发挥“1”抓进度、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渗透在安全管理的各方面,在“N”的支持配合下,着力在增强安全意识、建设安全管理队伍、提升隐患防治能力上出彩见效。二是达成安全标准共识。“1”作为各园安全管理的指导者,梳理国家、省市等各个层面的政策文件,整合各园的制度、预案、文件,结合各园工作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以及检查标准。“N”通过参与标准制定工作,更加清楚安全管理工作的方向、内容和重点,在开展过程中反馈问题及成效,可以为“1”继续完善安全管理内容和标准提供资源和建议。
(二)加强内部交流,广集园际众智。“1+N”模式的最大优势就是树立系统内团结互助的共同体意识,形成强大的凝聚力。“1+N”应当被看作一个整体,“1”作为组织者架起了各园沟通交流的桥梁,“N”之间是互相成就的伙伴关系而非绝对的竞争对手,“1+N”模式帮助“N”跳出本园的视角看问题、谋发展,看得见、学得到其他园的典型经验做法,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例如,2023年幼教中心抽调各园后勤园长或科长深入省直幼儿园开展“五防”(防火、防暴、防传染病、防食品中毒、防溺水)安全工作交叉督导,促进各园相互了解安全工作情况,交流互鉴安全经验,提高了省直各园发现和解决安全问题的能力,提升了省直幼儿园安全工作整体水平。
(三)深化多元协同,形成跨界合力。“1+N”模式下,以“1”为代表的牵头单位,向“N”个多元主体发出协同管理的邀请,发挥部门间、园所间、家园间的多元要素联动作用,为幼儿筑起安全屏障,凝聚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一是部门共同发力,提升综合监管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要树立上下一盘棋,左右一条心的思想,牵头单位负责与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协调,协作单位明确责任分工,在统一的监督标准下,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形成互相衔接、互动联动的长效协同管理机制,保持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保障督导过程公平透明;督导结束后,各监督部门持续动态跟踪安全整治整改过程,确保督导结果落地见效。
二是园所齐心协力,增强问题解决能力。在“1”的组织下,由上级部门统一安排“N”个园所间安全管理互督互查工作,抽调基层园所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和中层干部组成督管组,从严从实、分批分次,对照卫生保健、膳食营养、行政管理、应急演练、保育教育、安防保卫等领域开展交叉检查,使各园之间互相学习了解安全工作特色和成效。不仅推广了各园安全工作的典型做法和有力举措,也促使各园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客观公正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省直幼儿园安全工作良性互动、齐头并进的新常态。
三是家庭主动助力,延续安全教育效力。家庭是幼儿园的重要合作伙伴,家庭的安全教育理念对幼儿起潜移默化的作用。“N”通过扎实做好家庭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指导家长利用生活事例帮助幼儿增强安全意识和提高躲避危险的能力,使家庭以更积极的态度主动配合参与幼儿的安全教育,发挥家庭在幼儿教育中的重要影响力,弥补幼儿园安全教育的不足,延续幼儿园安全教育的有效性,达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效果。
五、结束语
幼儿园安全管理“1+N”模式进一步明确了“1”和“N”的职责及其相互作用关系,能一定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破解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实现安全管理高配合、高效率、高质量的目标,同时对单位和部门建立系统内安全管理协作模式,提升安全管理工作质效有一定借鉴作用。各责任主体要继续树牢安全首位意识,凝心聚力、联动上下、协同左右,用“负重致远”换幼儿的“岁月静好”,共同守护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文/江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江西省省直第二幼儿园、江西省省直幼教服务中心 徐京 熊华明 熊涛 方新 张小玲 邓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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