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机关运行保障工作中职能弱化。在实际工作中,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能定位不够清晰,不能充分满足机关高效运行的需要。从具体表现看,重服务轻管理现象较为突出,一些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职能定位不够清晰,对职能建设不够重视,存在权责不匹配、管理内容混乱、工作边界交叉等问题,造成遇事多“扯皮”现象。在推进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的建设时,首先要理清这些问题,确定职责义务,做好顶层设计,完善系统内部的沟通协调,形成一个高效运转的系统。
部门间协同体系不健全。目前机关后勤保障的管理体制源自于计划经济时代,各单位成立后勤服务中心、后勤公司、物业公司等,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分别运行,使用人员较多,人力成本较高,不能满足现代化机关后勤管理高效运行的要求,会直接造成成本较高、事企不分、办事效率低、资源不能合理利用,难以形成规模化、统一化管理,存在部分后勤单位通过将资产交予所属企业租赁经营取得收入,暗补给后勤企业用来解决机关单位餐补费用及家属院物业费等廉政风险。
(二)机关事务法治化程度滞后。
目前机关事务管理法治体系初具雏形,但总体来说机关事务法治化工作发展仍略显滞后,缺乏统一的、综合性的法律制度,保障服务的职能要求与不完善、不健全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的矛盾日益突出,难以满足精细化、多样化的需求服务,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滞后于实际工作需要。国家层面相关的标准化规范性制度文件较少,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建设尚未健全。标准化建设主要依赖于具有标准性质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机关后勤服务规范化不够。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在前期改革过程中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来说起步较晚,目前面临着一些现实挑战。
制度标准和规范不够统一。一是机关后勤服务内容界定模糊。服务项目不够统一,后勤保障单位之间的服务标准、服务项目、服务模式不同;同一后勤服务项目的标准还不够统一。二是有些机关单位与市场联系不多,在管理体制上的革新较少,制度老化,思想固化,管理与服务体制机制滞后,难以适应新型机关工作要求,日常管理中缺乏完善的惩处机制。
服务标准与实际工作契合度不高。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改革背景下,很多后勤单位初步实现了保安、绿化、设施设备维保等社会化服务。但一些外包公司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针对不同机关差异性的标准化程度不够,每个社会化服务企业的标准化程度不一致。另外,在职工认知层面,具体事务工作未完全与标准化深度结合,部分职工不理解后勤服务标准化的意义,习惯按照经验办事,工作流程、管理的制度化、标准化意识未全面普及。
各类标准之间缺乏衔接。机关管理工作的各类标准体系未顺畅衔接,国家层面相应的标准较少,有的地方标准暂未制定,以现行行业标准或团体标准为依据推进机关后勤服务;地方标准不够一致,标准的差异化直接影响服务和管理水平;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制订时间过长,与新阶段下的新情况不匹配;由于利益不一致,存在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冲突的情况。
(四)机关事务数字化程度不够。
由于传统观念更新不及时,现代机关事务的信息化建设投入不够,影响了机关事务信息化和标准化融合的进度。一方面,技术投入不够,机关事务工作属于机关辅助职能,侧重于后勤保障,难以获得大量的技术资源和资金资源,直接导致相关技术硬件设施投入不够;另一方面,机关事务工作具有繁琐性,包含会务服务、公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目前的技术支撑难以实现综合功能。
(五)机关事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
主要体现在机关事务标准化、法治化、信息化需求同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之间的矛盾冲突。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从业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从年龄结构上看,从事机关事务工作的中青年人才较短缺。从整体上看,后勤队伍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后备力量不足,人才年龄分布呈“倒三角”结构。与此同时,人员断层严重,人员力量补充多为内部调动,系统封闭性较强,流动性较弱,导致现有人员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存在一定的断层,不利于机关后勤工作的开展。
人才培养模式不合理。受历史因素、发展前景等多方面影响,机关事务人才结构中,懂物业管理、设施设备等专业领域的人才不足。另外,部分工作人员缺乏标准化体系的相关知识,标准化观念较为落后,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受编制数量等客观因素影响,存在借调人员或编外人员比例较高、发展空间受限等实际问题,编外人才使用、培养、晋升方面存在困境。
(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有待改进。
各地政府机关有不同的监督考核机制,但是我国目前还未形成完备的机关事务专项监督评价考核机制,缺乏更有力的激励手段和保障措施,无法充分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奖惩上缺少明确的法律依据及追责手段,监管职能难以落实。
机关事务标准化监督评估体系不够完善,相关管理规范存在覆盖面不全、内容不具体等问题,导致实施和监督权限划分不清;同时,由于缺乏可适用的机关事务绩效评价体系,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导致一些问题得不到及时发现和纠正。
二、机关事务改革的对策建议
提升机关事务治理能力、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国有资本经营效益,提高控制成本能力,优化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努力开创新局面、树立新形象,保证各级机关高效高水平运转。立足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深刻把握新时期机关事务工作高水平高能效发展的现实因素,可以从以下6个方面推进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机关事务体制改革。
推进机关事务供给市场化。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是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是政府在内部体制改革过程中寻求新思路的重要选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要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等方式深化机关事务改革。一方面,为创新服务供给模式,把后勤服务需求和社会市场对接,购买服务。比如,食堂统一采购、工程维修统一招投标、设施设备维保统一采购、物业服务统一购买等;另一方面,将部分公共设施或国有资产委托社会管理机构进行管理,收益按比例分成。
推动机关事务职能统一化。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划清机关事务和机关政务的界限,把机关事务性职能划分给各级管理部门,由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加强职能建设,在改革过程中调整优化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和隶属关系,整合职能重复或者交叉的部分,强化资源统筹,建立同一层级不同部门横向协调、不同层级部门纵向管理的配合机制。
通过整合资源,组建统一的后勤类事业单位、后勤类企业,企业负责后勤服务社会化保障,从根本上理顺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明确保障主体、基本制度和保障事项。
(二)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
加快机关事务工作立法进程,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从法律层面明确领导机制、职责职能定位、管理主体、管理内容等,根据政务保障和机关运行需求,制定出台机关事务管理法,完善资产、资源、资金统筹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对机关运行保障内容和机制进行规范,实现机关运行保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以现有制度为基础,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公务车辆日常管理以及公务接待等方面,不断健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体系,探索符合实际的可行做法,实现机关事务领域的全覆盖。抓好规章制度落实,细化配套细则和措施,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三)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机关事务工作内容涵盖面较广,机关运行经费等基础服务或通用管理的标准可以由地方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公车管理、资产管理等受区域因素影响差异较小的内容可以制定国家层面的强制性标准。此外,要做好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等不同层次标准的衔接。
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应先行试点、逐步推广,根据实践中的问题反馈,修正方案,推广执行,形成完整闭环。加大对相关标准体系的宣传力度,让有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提高标准化认知,对职责划分、工作标准、工作流程、结果量化或绩效可视化等做详细规定,推动标准落地。
推进机关事务服务标准化,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推动建立机关事务地方标准与内部标准协调统一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使机关事务标准化理念贯穿机关事务管理的各领域、全流程,形成处处有标准、事事用标准、管理依标准的局面。
(四)强化机关事务信息化、数字化建设。
与时俱进,利用新技术,采取新措施,创建数字化平台,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智能化手段,整合数据资源,促进机关后勤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大力推进机关智慧后勤建设,建立涵盖不动产、公共机构节能、公务交通、物业管理、综合服务保障等事项的智慧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系统,打造机关事务“一网办”平台,以信息化手段提高业务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效能,打造智慧管理新模式,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加强机关运行保障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机关运行保障信息系统,推动数据信息共享,全面推进机关运行保障模式和业务流程的信息化、智能化。
(五)加强机关事务人才队伍建设。
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开创机关事务人才队伍建设新局面。以强化人才能力建设为核心、完善人才制度为基础、提高人才队伍标准化为方向,做好人才队伍的招聘、考核、晋升、培养等工作,打造一支能力素质高、工作作风硬、层次结构合理的高标准管理型和技术型人才队伍。
鼓励干部职工在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上加强自我提升,激发干事创业的激情。调整人才队伍比例,综合平衡管理型人才、技术型人才和高级以上工勤技能人才的比例。开展多形式的人才队伍培训,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开展技能比武,加强机关事务理论培训,提高队伍整理理论水平。加强干部队伍政治和专业能力建设,发扬优良传统作风,树立“有为者有位”的鲜明导向,为专业人才队伍晋升提供条件,打造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六)以绩效管理强化服务监督机制。
引入绩效管理办法,制定第三方评价体系,提高绩效评价的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推动管理体制管理方式创新改革。通过第三方评价办法,调查机关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满意度,倒逼机关服务水平的提升。在日常工作中宣传普及绩效理念,使其深入人心,培育以工作实绩为导向的评价体系。
强化服务监管,完善考核监督机制。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定期考核、满意度测试、检查通报、督促整改、有效奖惩等机制,对各类后勤保障服务单位进行监管。通过建立健全考评办法,采取监管记录、整改通知单、整改事项报告、监管定期调研报告等方式,充分竞争、有效奖惩,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河南省省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杨黎明 李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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