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修订的
理论分析与实施路径在机关事务“十五五”规划中的应用研究

2025-12-22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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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修订后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该《条例》实施12年来的首次系统性修订。2013年以来,形成了以《条例》为主干、各类配套规章制度共同构成的反浪费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等突出问题。2018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增加了监察委员会相关规定,明确其性质、地位、职权和工作机制。202210月,党的二十大修订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增加了党的建设要求内容。因此,相较2013年版《条例》,除总则和附则外,此次修订后的《条例》增加的部分正是党的建设内容和监督追责内容,这不仅是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深化落实,更是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对党政机关行为规范进行的一次制度性升级。

一、从理论层面研究

《条例》的修订蕴含着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体现了新时代党的建设与国家治理的内在要求。

(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维度

马克思主义消费理论区分了生产消费与个人消费,强调资源配置效率对社会再生产的关键作用。《条例》通过规范党政机关消费行为,直接提升了财政资源配置效率,使有限财政资源更多投向发展所需和民生所盼。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公共资源优化配置与践行党的宗旨之间的内在联系。

(二)党的建设理论维度

《条例》的修订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通过规范经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关键环节,构建了防范“四风”问题的制度屏障。党中央反复强调,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并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必须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展现了以党风引领社风的政治自觉。

(三)国家治理理论维度

《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即通过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新修订的《条例》列出33个“严禁”和62个“不得”,比原《条例》总计多出20个“不得”,这种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强化了制度的刚性约束,为党政机关行为划定了清晰边界,推动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二、从现实层面研究

《条例》的修订与“过紧日子”要求深度契合,新修订的《条例》将“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从政治要求上升为党内法规的重要原则,实现了从观念倡导到制度约束的根本性转变,而且更要在相对长的一段时间里“习惯过紧日子”。这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一脉相承,共同构成了党政机关过紧日子的理论根基。过紧日子并非简单减少支出,而是通过提质增效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条例》明确要求“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这意味着节约的重心从单纯控制支出规模转向提升资源使用效率,体现了从“为节约而节约”到“为发展而节约”的理念飞跃。江苏省扬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实践印证了这一转变,他们通过“强化预算源头管控,全面推行零基预算”,实现了机关运行成本的实质下降,同时保障了公务活动正常开展。因此,《条例》精准诠释了“紧日子”与“好日子”的辩证关系。

《条例》的修订与全面从严治党存在天然的内在统一性。《条例》修订的内在逻辑就是通过厉行节约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通过反对浪费切断腐败滋生的物质基础。《条例》为党员干部行为划定了清晰红线,通过33个“严禁”和62个“不得”,构建了全方位、无死角的制度笼子。这些规定直面公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明确“工作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上酒”,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使党员干部心有戒惧、行有止规,强化了纪律震慑效应。

《条例》直指“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决策浪费现象,明确规定“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要求对造成严重浪费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这一规定触及了浪费现象的深层次根源,有助于矫正政绩观偏差,推动形成重实干、求实效的政治生态。江西省抚州市推行“赣餐码”,让公务接待从“人情账”变为“明白账”,就是通过技术手段净化政治生态的创新实践。

《条例》修订、过紧日子要求与全面从严治党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条例》修订是制度保障,过紧日子是实践路径,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目标。这一系统关联体现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展现了党的作风建设、财政资源管理与党的作风建设之间的内在一致性。

三、“十五五”规划背景下的创新要求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五年,面对内外环境的深刻复杂变化,《条例》的修订充分体现了时代特征和前瞻性思考。

(一)财政的可持续性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党政机关过紧日子成为应对财政压力的必然选择,《条例》通过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为“十五五”时期财政可持续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技术的创新赋能

《条例》积极回应中国式现代化的数字要求,鼓励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提升监管效能。通过技术创新应用,实现了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的全程留痕和透明可控,为“十五五”时期智慧监管提供了实践范例。

(三)绿色发展导向性

《条例》将节约资源与绿色发展有机结合,明确规定“公务用车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推动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十五五”时期绿色节能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施路径。

四、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意见建议

(一)预算与资产管理创新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为保障党政机关运行的“大管家”,在落实《条例》过程中应当突破传统管理思维,构建与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保障制度。

1.切实做到彻底打破“基数+增长”的预算编制模式。按照“大钱大方、小钱小气”原则,建立预算分配与事业发展的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建立预算绩效与政策目标的双重约束机制,对低效无效支出实行“一票否决”,以达到节约优化效果。

2.创新资产共享机制。依托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的资产调剂网络。努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建立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对资产从“出生”到“退役”实施全程追踪,最大限度挖掘资产剩余价值。

3.扎实推进公物仓建设。构建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的公物仓管理体系,对闲置资产实行统一管理、调剂共享。进一步探索公物仓社会化运营机制,在满足机关需求的前提下,适时采取“PPP模型”,适度向社会组织、企业开放闲置资产调剂,提升资产使用效益。

(二)公务活动管理优化

公务活动是《条例》的重点领域,也是容易产生浪费的主要环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标准化、信息化、透明化手段,实现公务活动规范与效能的统一。

1.推行公务消费数字化监管。努力构建公务消费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消费申请、审批、支付、核算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应用监管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消费行为,建立公务消费“红绿灯”预警机制,实现数字智能监管、精准依规治理。

2.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执行《条例》关于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重点破解“隐形变异”接待问题。进一步明确公务接待标准化流程,建立接待费用定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3.优化会议活动管理。严格落实《条例》关于会议管理的规定,推动会议形式数字化转型。建议制定线上会议标准规范,明确适用范围、流程要求和安全保障,在提升效率的同时防止“为了线上而线上”的形式主义。同时,建立会议活动效果评估机制,将会议成果转化作为评价会议成效的重要指标,杜绝“走过场”会议。

(三)能源资源节约与管理

能源资源节约是落实《条例》的重要方面,也是建设节约型机关建设的关键举措,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通过技术节能、管理节能、行为节能相结合,实现能源资源使用效益最大化。

1.深化节能技术改造。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力度,特别是在照明、空调、电梯等能耗重点领域实施综合改造。进一步探索能源费用托管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节能改造,实现节能与节支的双赢。

2.构建碳普惠机制。借鉴广西“桂碳宝”碳普惠平台经验,建立机关干部职工碳足迹追踪和积分奖励制度,对绿色出行、节约用电等低碳行为给予正向激励。江苏省扬州市大力推广“江苏碳普惠”小程序,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垃圾分类等节能活动。建议将碳普惠积分与评优评先适当挂钩,增强干部职工参与节约的内在动力。

3.完善反食品浪费机制。落实《条例》“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要求,建立从采购、储存、加工到供餐的全链条反食品浪费机制。建议引入智慧餐饮管理系统,通过数据分析精准预测就餐人数,实现按需供餐,从源头上减少浪费。

(四)监督考核与宣传教育

落实《条例》需要强有力的监督保障和良好的文化氛围,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构建多维监督体系,培育节约文化,推动过紧日子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1.构建监督问责体系。建立健全纪检监察、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立体化监督网络,形成监督合力。建议开发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化监督平台,实现与预算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系统的数据对接,通过智能分析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强化绩效考核引导。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纳入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体系,适当提高权重比重。建立节约效益评估机制,对节约创新举措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进行量化评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3.做好机关节约文化宣传教育。通过常态化宣传教育,营造“人人讲节约、事事讲节约、时时讲节约”的浓厚氛围。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通过节能知识竞答、“光盘有礼”打卡等特色活动,促进节约理念转化为干部职工自觉行动。

综上所述,《条例》的修订实施,标志着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进入了新阶段。此次修订丰富了党的自我革命制度体系,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条例》通过构建更加完善的制度体系,为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坚实保障。面向“十五五”时期,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应当以《条例》实施为契机,牢牢把握提质增效这一核心,通过管理创新与技术赋能双轮驱动,不断推进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黄欣(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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