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能,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更好地保障自身履行职能、推动事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需要进一步优化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强化全流程管控力度,以此提升资产使用效能、减少资源低效损耗、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进而推动单位高效运转、提升公共服务综合效能。为此,各单位需正视当前管理短板、系统梳理现存问题、动态实施优化策略,切实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质效,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概念梳理
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界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通过使用财政资金,接受调拨、划转、置换,接受捐赠并确认为国有,以及其他方式取得或者形成的资产。此类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派出机构与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并实施管控,是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政府职能有序履行、支撑社会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依据不同分类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可划分为多个类别:按资产性质与用途划分,可分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从管理权限维度划分,可分为中央级与地方级两类,其中中央级国有资产由中央政府统筹监管,地方级国有资产归地方政府管辖,且接受上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与监督;跨区域性重大国有资产项目则由国家层面统筹规划与实施。按资金来源差异,还可分为财政拨款形成资产、单位自筹资金购置资产及接受捐赠等方式获取的资产,前两类分别依托政府预算安排与单位自主筹资购置,后者则为社会各界无偿提供给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物资。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具有六大核心特征:一是公共属性,此类资产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最终所有权归属国家,核心用途是保障政府履职、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发展,凸显公益性与服务性;二是非营利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持有与管理的国有资产不以营利为首要目标,重点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求、执行国家政策部署与履行特定公共职能;三是资金来源多元性,资产形成路径涵盖财政拨款、单位自筹购置、社会捐赠、调拨划转等多种渠道;四是使用约束性强,因部分资产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关键领域,其使用需遵循严格的制度规定与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五是管理复杂性高,行政事业单位分布广泛、类型多样且职能各异,所拥有的国有资产种类繁杂、规模庞大,加之资产全生命周期涉及多个环节,进一步提升了管理难度;六是保值增值责任,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合理利用资源、提升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管理职责。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在国家治理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具体功能与作用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保障政府职能履行,此类资产是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工作的物质基础,包括办公设施、执法装备、公务用车等,为政策制定、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核心职责提供坚实支撑;二是支撑公共服务供给,教育、医疗、文化、科研等领域的国有资产直接服务民生,如学校教学楼宇、医院诊疗设备、图书馆藏书及实验室仪器等,是提升公共服务质量与可及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关键要素;三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投资建设道路桥梁等公共基础设施、支持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建设等科技创新活动,助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四是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国防设施、公安装备、应急救援物资等特殊国有资产,是捍卫国家主权、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支撑,构成国家安全体系的核心部分,在日常治安管理与突发事件应对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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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资产配置不够科学。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购置资产时,未结合单位实际业务需求、人员编制规模制定科学的资产配置标准,存在 “重购置、轻效能” 的倾向。例如,部分基层单位盲目追求 “办公现代化”,即便人员数量与业务量较少,仍大量采购高端办公设备,致使需重点投入资金的核心业务领域(如科研设备、应急救援装备等)因资金被挤占而配置不足,引发资源低效占用。同时,部分单位缺乏统筹规划意识,各部门从自身利益出发自主购置资产,导致内部资产重复配置问题突出,如多个部门同步采购功能相近的办公软件,既增加采购成本,又引发软件使用混乱与资源闲置。此外,资产配置未严格落实 “优先调剂” 原则,对存量资产的盘活利用不足,进一步加剧了资源浪费。
资产登记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入账时,基本信息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如仅登记资产购置价值却未准确核算相关税费、运输费等,导致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部分单位购置资产后,因工作人员操作疏漏或业务流程衔接不畅,未能及时将资产信息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尤其是通过捐赠、调拨、置换等非购置方式获取的资产,更易出现登记遗漏,造成单位资产账实不符,无法真实反映资产存量状况。资产动态管理机制缺失,随着资产使用、维修、报废等情况发生,资产状态与价值会发生变化,但部分单位未能及时更新登记信息,导致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滞后,影响管理决策的精准性。
资产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因资产配置不合理,购置的资产超出实际业务需求或与单位职能不匹配,导致大量资产长期闲置。例如,部分单位采购大型专业设备后,因缺少专业操作技术人员或业务量不足,设备长期处于停用状态,不仅占用存储空间,还产生资产无形损耗。资产共享协同机制不健全,单位间或内部部门间缺乏有效共享渠道,资产难以实现高效利用。例如,部分单位拥有先进的检测设备,但因缺乏跨部门协调机制无法对外共享,迫使其他有需求的单位重复购置,造成资源浪费。此外,资产使用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对闲置资产的追责整改不到位,进一步降低了资产使用效能。
资产处置流程不够严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时,未按规定开展专业技术鉴定,仅凭借主观经验判定资产是否达到报废标准;甚至存在未履行上级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审批手续,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情况。在闲置资产出售环节,部分单位未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公开市场渠道处置,而是与买方私下协商定价,可能出现处置价格偏低的情况,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此外,资产处置收入管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取得收入后未依规及时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隐患,既违反财经纪律,又阻碍国有资产规范管理。
资产登记账实不符问题仍然存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仍然存在账实不符问题,核心原因在于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体系脱节。例如,国有资产采购流程操作不规范,部分资产已交付使用但未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形成资产入账盲区;部分单位财务人员误将应计入国有资产核算的支出归入其他费用科目,既违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又破坏会计核算体系完整性。资产盘点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单位未按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资产盘点,对盘盈盘亏资产未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此外,财会人员专业能力不足、国有资产管理知识薄弱,对资产折旧计提、报废核销等业务处理不规范,导致资产账面记录与实际状况长期存在差异。
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往来款项管理是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资产管理整体效能。部分单位存在员工个人借支款项长期未报销核销或归还的情况,导致账目混乱并逐步形成呆账、坏账。往来款项管理不善不仅降低财务规范性,还加剧审计风险,例如,历史借支款项未纳入单位预算与财务规划,待确认为无法回收的损失时,缺少规范的会计处理方式。行政事业单位间的往来款项因管理不规范,部分款项无法及时入账,既降低资金使用效率,严重时还可能引发资金链断裂风险。
组织机构与制度体系不健全。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缺乏独立且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责任主体界定模糊,资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实质性管理权限,仅承担基础登记、盘点等执行职责。传统管理认知将国有资产管理视为财务部门的附属工作,导致资产管理人员难以在管理实践中发挥主导作用,既无法推进系统化、全流程管理,也难以构建高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此外,管理制度不完善,对国有资产流失、报废等情况缺乏清晰的处理流程与追责机制,责任人员难以被精准问责,既削弱资产管理的权威性与公正性,又影响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数字化建设进程滞后。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建设滞后,已成为制约管理效率提升的关键瓶颈。数字化手段在优化资产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决策透明度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当前部分单位仍依赖手工记录与电子文档管理资产,尚未构建符合《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也未有效对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人工管理模式易出现信息录入误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无法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动态监控,阻碍部门间资源协同。同时,资产信息未能及时汇总分析,导致财务报表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状况,直接影响投资决策与审计监督质量,自动化缺失与管理效率不高,进一步降低资产业务处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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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策略
构建科学资产配置体系,精准匹配业务需求。严格遵循“保障履职、优先调剂、节约高效”的原则,建立健全资产配置标准制定机制。综合考量业务类型、工作量、人员编制等因素,通过数据统计分析明确不同资产类别的量化指标(如数量、规格、价值、最低使用年限),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强化资产配置统筹规划,构建跨部门资产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信息壁垒,要求各部门购置资产前必须查询存量资产状况,优先通过调剂方式配置资产;确需购置的,需编制详细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组建专业资产配置审批团队,成员涵盖财务专家、业务骨干、审计人员,从必要性、可行性、预算合理性等维度审查购置申请,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论证,确保资产配置精准匹配业务需求。
完善资产登记管理流程,实现动态精准管控。编制详细的资产登记操作规范手册,明确资产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成本、相关税费、使用部门、责任人等信息的填写标准与格式,并针对资产管理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引入条形码、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为资产赋予唯一标识,登记时通过扫描设备自动采集信息,降低人工录入误差。优化资产入账流程,将登记环节前置,资产到货验收后立即办理入账手续;对捐赠、调拨等非购置资产,建立专项台账,指定专人跟踪管理,确保及时纳入资产管理系统。严格落实资产动态管理要求,开发并应用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接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整合资产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全流程数据,资产状态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定期开展资产盘点,每年至少一次,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账账相符。
创新资产使用管理模式,提升资产利用效能。建立健全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在内部搭建资产共享信息平台,录入闲置资产的名称、性能、闲置原因、可共享时间等信息,方便其他部门查询与申请使用;针对大型科研仪器、检测设备等资产,设立共享调度中心实施统一调配,并制定共享使用规范,明确借用流程与费用分摊方式。健全资产使用监督考核体系,制定资产利用率、资产产出率等量化考核指标,定期评估各部门资产使用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部门预算额度、绩效奖励挂钩,倒逼各部门提升资产使用效益。建立资产使用巡查制度,由国资管理部门定期实地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及时纠正闲置、浪费、违规使用等行为;加强资产使用人员培训,强化其国有资产保护意识与责任意识,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资产损坏或闲置。
规范资产处置操作流程,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同类型资产的处置审批层级、评估要求与处置方式。组建专业技术鉴定小组,对拟处置资产开展现场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确认资产是否达到报废标准;处置资产必须履行内部集体决策与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手续,严禁擅自处置。规范资产处置方式,通用设备、物资原则上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机构等公开渠道进行拍卖或招投标,实现处置价值最大化;专业性强、市场受众窄的资产,可通过定向协商等方式处置,但需全程公开透明。加强资产处置全流程记录管理,保留交易合同、处置收入凭证等资料;处置收入严格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定期开展专项审计,确保处置收入管理规范合法。
强化账实核对管理,确保资产信息真实准确。推进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深度融合,明确资产入账、折旧计提、报废核销等业务的操作规范,确保财务核算与资产管理口径一致。规范资产采购与交付流程,资产到货验收后及时办理入账手续,对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的在建工程,按规定暂估入账。严格落实资产盘点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资产盘点,采用实地盘点与系统核对相结合的方式,对盘盈盘亏资产及时查明原因,属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属于正常损耗的,按规定程序处理。加强财会人员专业培训,提升其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核算能力,确保资产折旧计提、报废核销等业务处理规范准确,从根本上解决账实不符问题。
加快往来款项清理,防范资金管理风险。将往来款项清理纳入常态化管理,制定专项清理方案,明确清理范围、责任主体与完成时限。对员工个人借支款项,限期督促报销核销或归还;对长期挂账的呆账、坏账,查明原因后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健全往来款项管理制度,明确借款审批、使用、归还等环节的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借款期限与金额;采用电子账单与纸质记录相结合的方式,提升往来款项记录的精准性与可追溯性。针对行政事业单位间的往来款项,建立定期对账机制,及时核对应收应付款项,确保资金往来清晰、入账及时,降低资金管理风险。
健全组织机构与制度体系,夯实管理基础。严格遵循 “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 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主体的管理职责。建立独立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管理人员,赋予其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流程管理权限,确保权责清晰、履职到位。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制定涵盖资产配置、登记、使用、处置、盘点等全流程的管理办法,明确操作规范与追责机制;将资产管理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管理成效显著的部门与个人予以表彰,对违规操作造成资产流失的,严肃追究责任。加强资产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与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其专业素养与管理能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有资产管理队伍。
推进数字化建设,提升管理智能化水平。按照《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快构建并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无缝对接,推动资产使用状态等信息动态更新。系统建设需立足单位实际需求,覆盖资产购置、登记、使用、调剂、处置、盘点等全生命周期管理环节,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动态监控。强化数据挖掘与分析应用,利用系统生成资产使用效率、闲置情况等分析报告,为资产配置、处置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加强系统运维与安全管理,保障资产信息安全,避免数据泄露;开展数字化管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操作能力,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综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行政事业单位高效履职、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具有关键意义。作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财产,科学配置、规范管理、高效利用国有资产,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中央行政事业单位需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为遵循,从根源上强化制度建设、规范业务流程、夯实管理基础,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与高效利用。随着中国式现代化的深入推进与 “十五五” 规划的实施,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迎来新的挑战与机遇。各单位需主动作为,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技术赋能,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作者:刘凯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