厘清责任边界 强化数智赋能
——构建党政机关公务租车全链条监管机制探析

2026-05-14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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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党政机关保留的编制内车辆大幅压减,“公务用车平台保障+社会租赁补充”成为公务出行的新常态。市场化租车在满足调研、会议、应急等多元化出行需求、提升保障效能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相较于传统公务用车已建立的严密监管体系,公务租车因其临时性、分散性和市场化结算的特点,正逐步成为监管链条中的薄弱环节,虚假租车、虚报里程套取资金,甚至以长期租车形式变相配备公务用车等问题时有发生,“车轮上的腐败”穿上“租赁马甲”的风险不容忽视。将公务租车全面纳入规范化轨道,实现高效节约阳光出行,既是深化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也是机关运行保障现代化、精细化的必由之路。

公务租车监管面临的主要困境

当前公务租车管理中暴露的诸多不足,根源在于制度设计中各方责任主体权责的虚置与交叉。

现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主要聚焦于编制内车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公务租车这一衍生行为涉及甚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提及了社会化保障方式,但未对“租赁”行为的性质、边界及监管要求作出明确界定,公务租车在法律属性上处于模糊地带。从机关运行保障角度看,公务租车理应纳入机关事务管理范畴,但在各级机关事务部门“三定”规定中,管理职责通常仅指向“编制内公务用车”,对公务租车缺乏法定授权。近年来,部分省市机关事务部门出台了相应管理办法,但系统性不足、权威性不高的问题较为普遍。

责任边界模糊、监管主体“悬空”。租车单位作为用车决策的第一责任人,享有租车的自主权与资金结算权,但由于缺乏刚性约束,其主体责任往往演变为“自由裁量权”;机关事务部门承担公务用车统筹管理职能,但面对“法无授权”的公务租车行为,面临“想管却管不了,不管又失职”的尴尬境地。这种权责倒挂,使得监管主体事实上处于“悬空”状态。当发生违规租车或资金浪费问题时,究竟是追究租车单位的直接责任,还是问责机关事务部门的监管缺位,往往因职责边界模糊而陷入追责“死循环”,严重削弱了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资金监管“重票据、轻实质”。从通报的案例看,之所以发生虚假租车、虚报里程套取资金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预算编制粗放,车辆租赁预算仅按“总额控制”模糊申报,导致实际支出缺乏刚性约束;二是票据审核流于形式,财务人员仅核对租车合同与发票金额,未对行程真实性、单价合理性进行交叉验证;三是审批环节失守,部分单位未建立多方联查机制,对租车申请必要性、合理性把关不严,这种“小额高频”的支出,如果缺乏刚性约束,极易产生廉政风险。

深化全链条监管的路径思考

进一步深化公务租车全链条监管,还需在制度、科技、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数据管权”的治理新范式。

强化制度供给,推动制度体系再完善。破解公务租车监管难题,关键在于厘清“谁的事谁管、谁的责任谁担”,从制度源头构建权责清晰的管理体系。完善法规依据,让监管“师出有名”。从法律层面界定公务租车的行为属性,明确租车情形、标准规范及违规情形认定标准,将公务租车正式纳入机关事务管理范畴,赋予机关事务部门监督指导的法定职能,让公务租车行为有规可依、监管有据可循。厘清职责边界,让管理“各归其位”。构建分工明确、协同高效的责任体系:机关事务部门承担统筹监管职责,负责搭建租赁平台、制定监管办法、审核供应商资质并依据合同实施监管;租车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负责租车申请合规性审核、行程真实性核验及费用报销把关;财政部门加强预算审核和资金监管;审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和监督评价。健全内控机制,让审核“层层设防”。推行租车申请“三核”制度:用车人提交租车申请单、审批人核验租车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财务人员比对租车费用进行合理性研判,通过三重把关严防虚假租车、虚报费用等问题。通过清晰的权责划分和严密的制度设计,确保公务租车管出实效。

2026年,苏州市将网约车纳入公务出行保障体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来到网约车平台企业调研,围绕深入开展政企合作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交流商讨。

善用科技赋能,推动数智赋能再升级。运用数字化手段将租车全过程置于阳光下,是破解监管难题的关键一招。深化全流程线上闭环,让数据“多跑路”。在现有租车平台基础上,完善自动结算功能,系统根据轨迹里程、使用时长等要素智能核算费用,实现从申请、审批、派单到结算的全流程线上运行。所有操作环节线上留痕,派车单、使用记录、费用明细等数据“一键可查、全程可溯”,从技术上切断人为干预空间。实现数据归集,让轨迹“可穿透”。将用车单位、事由、时间、路线、费用等租车信息实时全量接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构建“租车大数据”资源池。通过电子围栏、轨迹核验、时间比对等技术手段,对“高频次租车”“长周期租车”“非工作时间用车”“异常路线偏离”等情形进行自动抓取、实时预警。拓展智能分析场景,让监管“更聪明”。探索建立租车行为智能分析模型,将租车数据与单位人员编制、职责任务、历史支出等进行关联比对,自动生成各单位租车情况“体检报告”。对费用异常波动、租车频次畸高等情形,系统主动推送预警信息,变“事后查处”为“事中提醒”,推动监管关口前移。通过数字技术的深度赋能,让公务租车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溯、每一笔支出都可核验。

坚持全链条发力,推动监督合力再强化。管好公务租车,必须打破部门壁垒,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立体监督网络,让监管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与财政审计部门联动,把住“钱袋子”。将公务租车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刚性约束。建立租车费用与单位人员编制、工作职能的匹配度分析模型,通过大数据比对,对“大额租车费”“节假日租车”“同一线路高频租车”等疑点进行穿透式筛查,从源头堵住违规漏洞。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形成“震慑力”。建立违规租车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监管平台预警、审计发现、群众反映的涉嫌通过租车变相配备“专车”、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租车私用等隐形变异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选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震慑效应。与内部管理联动,织密“监督网”。压实租车单位内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租车情况报告通报机制,定期分析总结公务租车支出情况,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接受内部监督。机关事务部门定期向各单位通报突出问题,引导各单位落实好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租赁条件标准,推动形成自我约束、自我规范的良性循环。

节日期间,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利用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对各单位租车情况进行抽查。

强化绩效导向,推动节约效能再提升。建立分析通报机制,健全公务租车情况报告通报制度,定期分析汇总公务租车支出数据,形成分析报告,同时向各单位通报支出总额、人均费用、环比变化等情况,通过横向对比、纵向分析,引导各单位严格租赁条件、控制租车频次、降低租车成本。推行比价择优机制,针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等需多日或多车租赁的情形,建立多方比价、集体决策机制。租车单位根据用车需求,在定点租赁企业范围内至少选择3家进行询价,综合考量价格、车型、服务等因素,商定优惠租赁价格。机关事务部门定期发布主要车型租赁最高限价,为各单位比价提供参考依据,降低集中性、规模性租车成本。构建绩效评价体系,将公务租车管理纳入机关运行成本绩效评价范畴,从租赁必要性、费用合规性、保障有效性3个维度设置评价指标。对租车频次、单车费用、人均支出等进行量化评估。定期开展租车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抽查,对支出偏高、频次异常的单位进行预警提醒。通过发挥绩效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各单位既算好“经济账”,也算好“效能账”。

破解“车轮上的腐败”隐形变异问题,不能止于零散式纠治,而应立足制度、技术与协同的深度融合,构建权责清晰、数据驱动、闭环可控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持续推动公务租车监管从“管得住”向“管得精、管得优”跃升,真正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花在明处、用在实处。

 

作者:吴少伟 吴伟(江苏省苏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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