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国家机关垃圾分类工作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中央国家机关社会事务管理网      2017-09-18 16:53      【字体: 打印关闭本页

中央国家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6月以来,国管局正式部署开展中央国家机关本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在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同志辛勤努力和大力支持下,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要实现今年年底前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目标还要很多工作要做,下一阶段需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做好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按照国管局办公室、中直管理局办公室印发的《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国管办发〔2017〕15号)的要求,7月份,各部门、各单位开展了制定机关本级办公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的工作,明确了垃圾强制分类的责任、措施和目标。为深入了解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目前垃圾分类回收情况,进一步贯彻725日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会议精神,7月底的时候,我们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报送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机关本级办公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情况调查表》,大多数部门和单位都按照要求报送了工作方案,反馈了调查表,对我们掌握各部门、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基本情况和工作思路、工作措施很有帮助。由于各种原因有十几个单位未及时报送材料,还有几个单位报送的工作方案过于简略,9月初我们又组织这20多个部门召开了座谈会,重新对报送方案提出了要求。目前这些部门也已经补报了方案。经过审核,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措施具体,希望大家从现在开始,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抓好落实。

二是做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回收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我们设计印制了宣传折页、招贴画、分类标识,将发放给各部门、各单位,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将招贴画张贴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将宣传折页发放到干部职工手中,将分类标识分门别类粘贴到垃圾桶、垃圾篓上,在机关办公区营造垃圾分类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投放的准确性。

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离不开完善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希望各部门、各单位摸清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现状和缺口情况,及时添加和更新分类垃圾桶、垃圾篓,条件具备的可与国管局节能司联系配备餐厨垃圾生化处理设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备中一定要贯彻节约优先的理念,否则就与垃圾分类促进资源节约的宗旨背道而驰了。对现有可以使用的垃圾桶、垃圾篓应该继续使用,缺失分类标识的粘贴上即可,目前不必强求规格、样式、外观完全一致,可以在今后的自然更新中逐步实现统一样式,以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为做好分类示范工作,我们按照部门的地域分布、前期工作基础选择了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管局、贸促会、民政部、安全监管总局、最高人民法院、外交部、农业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0家为垃圾分类工作示范单位,要求示范单位率先在9月25日前完成强制分类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可以到就近的示范单位学习借鉴,了解示范单位在宣传教育引导、设施设备配备、垃圾分类收集等方面的工作做法和经验,取长补短。

三是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希望各部门、各单位机关服务部门建立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抓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组织实施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小落实。要充分发挥爱卫办、文明办的作用,协助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积极发挥志愿者作用,指导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避免垃圾混投混放。要与所在区主管部门、有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等建立对接联系渠道,确定四类不同垃圾的对接清运单位,签订清运合同。

四是做好垃圾分类检查工作。本月底,我们将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迎接党的十九大社会事务管理工作综合检查,垃圾分类工作是综合检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各部门、各单位是否建立垃圾减量、分类、收集、处理工作队伍和机制,是否按照要求在办公室、卫生间、机关食堂等区域开展各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配置工作,是否在醒目位置粘贴或设置规范标识,是否着手落实分类清运单位,是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和文明用餐“光盘行动”等情况。12月份,我们还将组织垃圾分类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宣传引导、设施配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及相关管理等情况,对检查结果不达标的单位,督促限期整改并进行复查。年底,我们起草总结报告,印发情况通报,表扬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

总之,按照年底前实现强制分类的目标,确实时间紧,任务多,可能还要克服很多困难,解决许多问题。希望各部门、各单位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年底前顺利完成任务。

 

                                     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9月18日

 

 

主办单位:中央国家机关社会事务管理协调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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