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机爱卫办〔2017〕14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
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和报送优秀单位
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各爱国卫生工作协作组长: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和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开展2017年度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工作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和报送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管理考核
(一)时间:各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协作组于2018年1月22日至2月13日对成员单位进行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
(二)考核内容:日常爱国卫生工作组织管理、专项活动、宣传培训、管理情况,中央国家机关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检查验收情况,参加中央国家机关及协作组活动培训情况等。
(三)考核方式:各爱国卫生协作组长采取召开协作组成员单位会议、组长协商并征求组员意见等方式。
(四)考核评定:考核结果分优秀、达标、不达标三个评定等级。对于考核成绩不达标的单位,要限期责令及时整改。
二、评选考核优秀
各协作组长根据对成员单位考核评定等级,提出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建议名单,并将《2016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申报表》,通过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网(http://www.ggj.cn/jswmjsw)的网上系统下载,于2018年2月28日报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
三.评审通报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对协作组推荐的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进行审核,报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批准后,确定为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目标管理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印发文件通报表扬。
四、考核工作要求
各协作组依据考核内容和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考核,要坚持原则,严格考核,认真组织,统筹安排,实事求是,秉公办事,确保按时完成考核任务。
附件:2017年度中央国家机关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申报表
中央国家机关爱卫办
2017年1月22日
中央国家机关2017年度爱国卫生目标
管理考核优秀工作者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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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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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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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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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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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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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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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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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协作 组长 意见 |
(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爱卫会 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中央国家机关2017年度爱国卫生目标
管理考核优秀单位登记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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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办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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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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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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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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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管理 考核 评定 |
评定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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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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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卫会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