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成立的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进行公开征集意向委员的通知
关于对拟成立的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进行公开征集意向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筹建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2个标准化技术组织的通知》(国标委发〔2024〕11号),现开始启动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筹建成立工作。本着广泛参与的原则,现面向全国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一届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征集机关事务管理领域和标准化领域的政府部门及所属政策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及其他组织的专业人员。
二、委员条件
(一)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职务;
(二)应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机关事务管理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三)委员及委员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问题;
(四)应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有标准化工作经验,曾执笔或参加起草过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
(五)应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曾主持或经常参加相关标准的讨论会、预审会和审定会;
(六)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七)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并经其任职单位同意推荐;
(八)同一单位任职委员不得超过3名,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
(九)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其他有关要求。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申请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
(二)委员登记表须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推荐单位应负责审查登记表内容,确保真实性(注:单位公章与登记表中单位名称必须一致);
(三)请于2024年4月2日前,将纸质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两份,另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同版,照片背面注明姓名)一并邮寄至秘书处,同时将《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
(四)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申报情况,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遴选评定;
(五)所有报送材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再退还本人。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4号(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邮 编:100088
联
系
人:王蒙湘 电 话:010-58811327
电子邮箱:wangmx@cnis.ac.cn
全国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工作组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