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厅(室):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关于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精神,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通知》《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公物仓管理 推进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的意见》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盘活共享,现就组织开展国有资产盘活共享案例征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近年来在国有资产盘活共享实践中形成的典型案例和成效,包括但不限于:
(一)运用公物仓虚拟仓和实体仓实现存量资产盘活共享方面,例如,有效盘活一处院落、一栋房屋、一宗土地、一批设备家具或车辆、一类大型仪器等有关案例;
(二)推动资产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盘活共享方面,例如,结合差异化需求,实现资产在部门不同层级单位间、中央与地方单位间盘活共享等有关案例;
(三)创新盘活共享方式方面,例如,节约高效保障大型会议或赛事活动、服务工作专班或临时性机构、助力社会公益等有关案例;
(四)重点资产盘活共享方面,例如,结合资产特性和实际状况,解决房屋、土地、车辆、设备、家具、大型仪器、软件等资产盘活难题等有关案例;
(五)优化体制机制方面,例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或单位内部资产、财务、房管基建等有关部门之间有效协同,以及健全公物仓相关绩效管理、强化资产盘活激励约束机制等有关案例。
二、内容要求
案例编写应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一是聚焦实践,突出具体做法,具有针对性和启发性,可根据征集内容,选取一方面或一个重大事项、一类资产进行总结提炼;二是体现实效,能够反映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经费支出、取得社会效益等的实际效果;三是实事求是,案例应情况真实、数据准确、文字精炼,不要刻意拔高、包装,不必穿靴戴帽、面面俱到,不宜对外发布的请做好标注。附件案例示意供参考。
三、征集流程
(一)请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各部门收集汇总本地区、本系统单位资产盘活共享有关案例材料,将电子版(可编辑版本,以“案例名称+申报单位”命名)统一发送至国管局资产司邮箱(ggjzcyc@ggj.gov.cn),无需报送纸质文件。
(二)案例征集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集中申报截止后,各地区、各部门可继续通过该渠道更新提供案例。
(三)国管局将通过国管局官网、官微,有关杂志、新闻媒体等渠道宣传推介资产盘活共享优秀案例,并在有关会议、培训中进行交流互鉴,助力进一步推进资产盘活共享。
四、其他事项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自愿参加。各地区、各部门在案例征集过程中,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不得以案例评选等方式开展各类评比评奖活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案例示意
国管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国管局资产司陈建树 010-63095932
姚希鸿 010-8308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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