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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请问为什么查不到2012年、2013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北京市《关于调整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文件?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每年都以国管财文件形式要求中央在京单位执行北京市《关于调整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这两年的查不到!
单位会以未见到国务院转发的文件为由拒不执行北京市每年的调整文件内容。
此类文件是否发到教育部、是哪个部门?
北京市文件:
《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组通〔2012〕12号) 发表日期:2012-03-15
中 共 北 京 市 委 组 织 部
北 京 市 老 干 部 局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京组通〔2012〕12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区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老干部处,各局、总公司、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老干部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56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840元。
二、执行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
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京组通〔2013〕10号) 发表日期:2013-03-26
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
北 京 市 老 干 部 局
北 京 市 财 政 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
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京组通〔2013〕10号
各区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区县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老干部处,各局、总公司、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老干部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62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调整到每人每月930元。
二、执行时间:自2013年1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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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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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提到的两份文件,我局全文转发了北京市的相关文件,转发文件印发到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部门。如需要,您可向教育部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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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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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管局有没有对公务员周转住房租金有统一的标准,我单位的租金比别的单位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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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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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我局没有对公务员周转住房的租金提出统一标准,目前,各单位按照《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周转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全文见网址:http://www.ggj.gov.cn/zcfg/zcfgzfzdgg/201207/t20120710_27888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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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办(2013)28号文件第3项内容中规定“会议费报销时必须附会议通知和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明细单据等凭证”,我的问题是:这里所说的费用明细单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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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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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管办(2013)28号文件的规范范围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国家机关所属部门要求严格执行。对于地方政府,可根据情况自行提出本地方相关要求。文件中提到的费用明细单据除了发票外,还包括网上会议结算单,结算单包括会议金额、分项金额明细,需要加盖定点饭店财务章。网上会议结算单可以在定点饭店查询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hotel.gov.cn。位于北京的定点饭店还可以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zyzfcg.ggj.gov.cn/。
对于未尽事宜,您还可以直接电话咨询我局财务管理司,联系电话:83084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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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老人在北京市承租公房,老人过世后目前实际居住,但由于家庭和历史的原因居住条件较差,目前有资格申请购买北京市保障性住房。但由于老房子一直有拆迁或征收的消息,并且北京市颁布了京建法〔2012〕19号文规定了购买或享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征收中不予补偿。请问国管局房管系统是否也执行该政策,购买或享受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征收中对承租人或实际居住人不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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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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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国管局也执行北京市相应政策规定。对于未尽事宜,还可直接拨打电话咨询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联系电话:63099774,83084692,6309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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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会计从业证书的调转问题,从山西太原市中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单位转入贵局的,当时是单位统一调入的,从网上传来一张调入表交了一张寸照,现在我想转回山西太原市来,需要些什么证件资料,调出表格在那里可以下载呢?能让人代办吗?我去年和今年都没有年检的,现在还能办理转出手续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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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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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国管财[2005]246号)第二十六条规定:“…… 持证人员调离国管局管辖范围,到其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填写《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国管局办理转出手续;并自办理转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对于未尽事宜,请您直接电话咨询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接待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国谊宾馆,联系电话:88393050 68316611-1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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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下各有职工住房一套,现在其中一套要出售,单位说住房面积超需要补钱,请问这是怎么算的?
我看有的说是按4000一平米算 有的说是按:每建筑平方米按4000元计价;竣工年限5年(含)以下的公有住宅楼房,按4000元计价;竣工年限5年以上的公有住宅楼房,从第6年开始,在4000元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每年每建筑平方米折扣50元,折扣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这2个在你们网站上 都有文件 但是应该执行哪个算法呢?到底哪个是对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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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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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标款的计算方式如下:
(1)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面积相加计算的房价,减去原2套房已支付的房价,二者之间的差价,即为需要补交的超标款。
(2)多套住房面积合计房价,按三部分之和计算:(以副厅级计算,标准面积为105平方米,控制面积为120平方米)
1、标准面积之内的部分,按成本价(1560元/平米)X 房屋折旧 X 工龄优惠;
2、控制面积以内部分,按成本价(1560元/平米)X 房屋折旧优惠;
3、控制面积之外面积,按4000元/平米计算,竣工年限5年以上的公有住宅楼房,从第6年开始,在4000元的基础上进行折扣,每年每建筑平方米折扣50元,折扣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3)原2套购房费用,需提交房款收据或发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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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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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新能源节能减排产业委员会是挂在你们名下的一个机构吗?总顾问是正部级李就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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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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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单位没有这个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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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负责同志:你好!
我是一个目前住房还未达标的职工,由于经济的原因只能通过住房面积达标来改善我的住房,但按照”国管局住房制度问答"的规定解决住房未达标职工住宅的办法只有一条”等待” 购买与本人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相当的一套职工住宅”
依据北京市住建委的规划北京市的保障房争取在十二五期间解决。
请问国管局对目前住房还未达标的职工有何规划?对老年人(我现年74岁)有没有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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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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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出台后,房屋便从实物方式改为货币方式,住房未达标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住房补贴。
对于未尽事宜,请您直接拨打电话咨询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联系电话:63099774,83084692,63095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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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是单身,根据北京市规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我们单位分给我一套二手经济适用房,一直没有给办理产权证,我想问一下北京市房管部门是否有我的购房记录?如果没有记录,我就还可以在北京市购房,如果已有记录,我就没有购房资格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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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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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问题不属我局职能范围,非常抱歉,无法为您提供答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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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职业技能鉴定今年的实操补考成绩什么时候能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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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3.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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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职业技能鉴定2013年的理论、实操,无论初考还是补考,成绩全部在9月下旬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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