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实施办法》印发实施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3-07-28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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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7月1日起,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对于加强新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提高自治区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和实践意义。
  《实施办法》规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实行政府分级监管、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直接支配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了自治区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其他各部门职责。对加强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进行了制度性安排,体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全链条闭合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实施了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管理,土地和房屋资产出租出借、处置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夯实了资产管理立梁架柱型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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