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修订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办法
进一步强化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

国管局门户网站 www.ggj.gov.cn 2023-08-31 17:04
关闭本页 打印

【 字体: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近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四川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工作。
  《办法》的修订对照办公用房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新形势新要求,在认真总结、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大中修项目界定、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实施单位具体任务等要求,重点突出了五个方面内容:一是强化全周期管理,明确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申报维修规划、项目安排和审批、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全周期管理,切实提升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水平。二是强化规划管理,明确未纳入维修规划,原则上不安排维修资金;大中修项目应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纳入维修规划的不可预见项目,应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三是强化审批程序,明确以财政评审结果作为安排资金和项目审批金额的依据,优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四是强化资金监管,明确将项目方案和概算审批调整至安排资金前,新增方案评审,确保项目可行性和成熟度,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通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创新全范围覆盖,首次将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审批程序进行明确,实现管理全覆盖。
  《办法》的修订施行,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推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切实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分享到: